第一部分 编制概况
一、 编制依据
(一)2012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
(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
(四)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
BJ 系列
(五)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8
年版)
(六)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工程建设及质量标准性文件等
二、共同主编单位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北京市房屋修缮定额管理站;
(三)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六)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七)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八)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九)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十)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
三、编制原则
(一)“三减三增一统一”
1.减少:人工消耗量、消耗量标准发布内容、淘汰落后项目;
2.增加:人工工日单价、造价信息发布内容、“四新”工艺;
3.统一:不同专业相同项目的水平(含人材机编码、取费基数)
(二)共编共享
共编共享既是市场化的要求,也是为提高消耗量标准质量的必然选择。此次修编我 站充分借助社会力量,选择八大施工单位及京价协作为共同主编单位,组织有实力的工 程项目、会员单位等提供大量实测数据,组织建设单位和咨询单位的专家开展多次评审, 做到了市场各方主体充分参与,共同编制,共享成果。
(三)措施项目市场化计价 为落实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目标,着力健全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 机制,改变按照固定定额子目计价的思维,引导市场主体和造价专业人员根据施工方案 和市场询价确定措施项目费用,此次将措施项目分为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和不可精确计 量措施项目分别编制。
可精确计量措施项目(如模板、降水)在消耗量标准中编制,不可精确计量措施项 目以费用指标形式在《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建设工程)》专门板块中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