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底盘、卡盘、拉盘安装及电杆焊接,立杆,引下线支架安装,10kV以下横担安装,1kV以下横担安装,进户线横担安装,拉线制作、安装,导线架设,路灯设施编号,基础制作和绝缘子安装,共12节69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按平原条件编制,如在丘陵(市区)施工时,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在一般山地施工时,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6。地形划分标准如下:
1.平原地带:指地形比较平坦,地面比较干燥的地带。
2.丘陵地带:指地形起伏的矮岗,土丘等地带。
3.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沟谷地带、高原台地等。
三、线路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根以上电杆考虑;如5根以内者,电杆组立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四、导线跨越:在同一跨越档内,有两种以上跨越物时,则每一跨越物视为“一处”跨越,分别套用定额;单线广播线不算跨越物。
五、横担安装定额已包括金具及绝缘子安装人工。
六、本章定额基础子目适用于路灯杆塔、金属灯柱、控制箱安置基础工程,其他混凝土工程套用有关定额。
七、本章定额不包括灯杆坑挖填土工作,应执行本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底盘、卡盘、拉线盘按设计用量以“块”为单位计算。
二、各种电线杆组立,分材质与高度,按设计数量以“根”为单位计算。
三、拉线制作、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形式以“组”为单位计算。
四、横担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线数以“组”为单位计算。
五、导线架设,分导线类型与截面,按1km/单线计算,导线预留长度规定如下表:
导线预留长度表
项 目 名 称 |
长度(m) |
项 目 名 称 |
长度(m) |
||
高 压 |
转角 |
2.5 |
低 压 |
分支、 终端 |
0.5 |
分支、 终端 |
2 |
||||
与 设 备 连 接 |
0.5 |
交叉跳线转交 |
1.5 |
注:导线长度按线路总长加预留长度计算。
六、导线跨越架设,指越线架的搭设、拆除和越线架的运输以及因跨越施工难度而增加的工作量,以“处”为单位计算,每个跨越间距按50m以内考虑的,大于50m小于100m时,按2处计算,以此类推。
七、路灯设施编号按“100个”为单位计算;开关箱号不满10只按10只计算;路灯编号不满15只按15只计算;钉粘贴号牌不满20个按20个计算。
八、混凝土基础制作以“m³”为单位计算。
九、绝缘子安装以“10个”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