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安装抗震基座,安装走线槽道、走线架,安装配线电缆线槽,安装总配线架,天棚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暗管光(电)缆和电线敷设、线槽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布放设备电缆,布放设备导线,布放尾纤,镀锌钢管敷设,托板托架、桥架及吊架安装,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安装,吊棚内镀锌电线钢管安装,阻燃型 PVC 硬塑料管敷设十五节,共 106 个子目。
二、制作、安装走线架定额按单层活动结构编制,包括主梁、走线架、梯铁及连接固定等内容;走线架如为双层,按相应定额乘以 2 计算。本定额也适用于固定结构。
三、安装槽道、走线架不包括通过沉降(伸缩)和需做特殊处理的内容,如需要另行计列。
四、站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的长度应计算到箱、架设备中心。
五、布放设备电缆和导线定额只适用于电缆走道、槽道及机房内地槽,不适用于穿管等。
六、布放设备电缆按焊接编制,绕接时可采用相应子目。
七、中间配线架架间跳线按 2 架编制,每增加 1 架增加跳线 60m,其他数量不变。
八、布放总配线架跳线按 1 架编制,每增加 1 架增加跳线 70m,其他数量不变。
九、钢管、硬塑料暗敷设,按在砖墙、混凝土结构内及地面垫层内暗敷设编制。
十、钢管埋设,按在土中直埋编制。钢管埋设的挖、填土方,按本定额的挖、填光(电)缆沟的相应子目执行。
十一、托板、托架安装,按每套 1 副托架、6 块托板组成。
十二、吊架安装,包括吊架本身以及连接固定电缆的卡扣。
十三、电线管在吊棚内安装,其高度按 5m 以下编制。
十四、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等按智能控制与信息系统冊相应子目套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制作、安装抗震基座以“个”计算,机架加固连接以“架”计算。
二、安装走线槽道、走线架以“m”计算,安装总配线架以“架”计算。
三、站内光(电)缆、电线敷设和射频、漏泄同轴电缆敷设,均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四、布放设备电缆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布放/改接总配线架跳线、交接箱跳线以“用户数”计算,布放信号线以“条”计算,布放尾纤以“根”计算。
五、钢管、电线管、硬塑料管、通信桥架等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六、托板、托架及吊架以“套”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