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一册《土石方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补充定额,共三章。 二、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l-31-2015; 2.《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3.《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1999;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1995;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一人工土石方工程》LD/T72.2-2008; 6.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 7.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标准图集; 8.《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配套的有关资料。 三、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基坑底面积在l50㎡以内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 土、石方按一般土方和一般石方计算。 四、土石方运距应以挖方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方重心、填方重心、弃方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下表系数。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淤泥、流砂,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拖式铲运机斗容量(3m?)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五、挖沟槽、地坑需加宽工作面的,应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设计文件不明确的按下表计算。 坑、槽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cm)
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5cm。 六、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有关规定如实计算。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七、本册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中机械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既有情况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配备情况执行相应定额。 八、本册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号不同而调整。 九、凡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