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定型井、砌筑非定型井、塑料检查井、井筒、出水口等项目。
二、本章各类定型井按《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编制,设计要求不同时,砌筑井执行本章砌筑非定型井相应项目,混凝土井执行第六册《水处理工程》构筑物相应项目。
三、各类定型井的井盖、井座按重型球墨铸铁考虑,爬梯按塑钢考虑。设计要求不同时,井盖、井座及爬梯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四、塑料检查井按设在非铺装路面考虑,本章其他各类井均按设在铺装路面考虑的。
五、跌水井跌水部位的抹灰,执行流槽抹面相应项目。
六、抹灰项目适用于井内侧抹灰,井外壁抹灰时执行井内侧抹灰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其他不变。
七、石砌井执行非定型井相应项目,石砌体按块石考虑。采用片石或平石时,项目中的块石和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1.09和1.19,其他不变。
八、各类井的井深是指井盖顶面到井基础或混凝土底板顶面的距离,没有基础的到井垫层顶面。
九、井深大于1.5m的井不包括井字架的搭拆费用,井字架的搭拆执行本册第四章相应项目。
十、模板安装拆除执行本册第四章相应项目;钢筋制作安装执行第九册《钢筋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定型井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非定型井各项目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其中:
1.砌筑按体积计算,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2.抹灰、勾缝按面积计算,扣除管道所占面积。
三、井壁(墙)凿洞按实际凿洞面积计算。
四、检查井筒砌筑适用于井深不同的调整和方沟井筒的砌筑,区分高度按数量计算,高度不同时采用每增减0.2m计算。
五、塑料检查井和整体化粪池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井深及井筒调增按实际发生数量计算。
七、管道出水口区分型式、材质及管径,以“处”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