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基坑支护与边坡工程两节。
二、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
(1)填料加固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回填材料加固工程。
(2)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黄土。
2.堆载预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堆载四面的放坡和修筑坡道,未包括堆载材料的运输,发生时费用另行计算。
3.真空预压砂垫层厚度按70cm考虑,当设计材料厚度不同时,可以调整。
4.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
5.振冲桩(填料)定额中不包括泥浆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
6.水泥搅拌桩分为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水泥掺量≤1%时为空搅,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机械乘以系数0.5。水泥掺量1%~7%为弱加固,根据水泥掺量计算材料费,人工及搅拌机械消耗量执行空搅部分项目计算规则。水泥掺量>7%为强加固,执行水泥搅拌桩相应项目。
7.水泥搅拌桩中深层搅拌法的单(双)头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定额按二搅二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一搅一喷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4进行增(减)。
8.单、双头深层搅拌桩、三轴搅拌桩水泥掺量分别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和15%考虑,当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执行相应项目。
9.水泥搅拌桩土方置换运输执行本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10.LCG(低强度混凝土桩)土方场外运输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11.高压旋喷桩喷浆分单重管法、双重管法、三重管法,水泥掺量分别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16%、25%考虑。高压旋喷桩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以调整。泥浆外运执行本定额第一章“泥浆罐车运淤泥流砂”相应子目。
12.石灰桩是按桩径500mm编制的,设计桩径每增加50mm,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石灰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
13.地基注浆、土钉、锚杆、锚索、抗浮锚杆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浆体材料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14.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
三、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
1.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是按普通泥浆编制的,若需要重晶石泥浆时,可自行调整。
2.地下连续墙项目未包括泥浆池制作、拆除。泥浆运输,发生时另行计算。
3.咬合灌注桩导墙执行地下连续墙导墙相应项目。
4.锚杆、抗浮锚杆定额的材料用量充盈系数按1.15考虑。当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项目中的砂浆用量。
5.抗浮锚杆钢筋制作执行锚杆制作、安装相应项目。
6.挡土板项目分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的情况。挡土板内人工挖槽坑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
7.钢支撑仅适用于一般土方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
8.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9.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已包括在相应定额中。
10.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执行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11.竖、拆柴油打桩机架费用另行计算。
12.木桩、钢板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13.打拔圆木桩定额中圆木桩,槽型钢板桩按摊销量计算,若圆木桩、槽型钢板桩打入后无法拔出时,可按实际用量加损耗计算。圆木按5%计算损耗率,槽型钢板桩按1%计算损耗率。
14.槽坑支护定额是按6m以内执行槽型钢板桩相应项目,超过6m执行拉森钢板桩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掺石灰、回填砂、碎石、片石,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堆载预压、真空预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面积计算。
3.强夯分满夯、点夯,区分不同夯击能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夯击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每边超过基础外缘的宽度4m计算。
4.振冲桩(填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振动砂石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
6.LCG(低强度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取土外运按成孔体积计算。
7.水泥搅拌桩(含深层水泥搅拌法和粉体喷搅法)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以体积计算。
8.高压旋喷桩工程量,钻孔按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距离以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加50cm以体积计算。
9.石灰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10.灰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11.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12.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13.褥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
1.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面积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墙深加0.5m,以体积计算。
(6)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墙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体积计算。
2.咬合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单桩尺寸以体积计算。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计算,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重量计算。
4.土钉、锚杆、锚索的钻孔、灌浆,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按长度计算。钢筋、钢管锚杆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5.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以面积计算。
6.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面积计算。
7.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
8.圆木桩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圆木桩小头直径D(检尺径)查《木材、立木材积速算表》,计算圆木桩体积。
9.打、拔槽型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t”计算。
10.打、拔拉森钢板桩(SP—IV型)按设计桩长计算。
11.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