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册 第二章 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时间:2022.04.09 00:00 来源:本站整理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边坡支护工程两节。
二、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
(1)填料加固项目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回填材料加固工程。
(2)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黄土。
2.振冲桩(填料)定额中不包括泥浆排放处理的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
3.LCG(低强度混凝土桩)土方场外运输执行本册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4.水泥搅拌桩分为深层搅拌法(简称湿法)和粉体喷搅法(简称干法),水泥掺量≤1%时为空搅,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机械乘以系数0.5。水泥掺量1%~7%为弱加固,根据水泥掺量计算材料费,人工及搅拌机械消耗量执行空搅部分项目计算规则。水泥掺量>7%为强加固,执行水泥搅拌桩相应项目。
5.水泥搅拌桩中深层搅拌法的单(双)头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定额按二搅二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一搅一喷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4进行增(减)。
6.单、双头深层搅拌桩、三轴搅拌桩水泥掺量分别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和15%考虑,当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执行相应项目。
7.水泥搅拌桩土方置换运输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8.石灰桩是按桩径500mm编制的,设计桩径每增加50mm,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当设计与定额取定的石灰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
9.高压旋喷桩喷浆分单重管法、双重管法、三重管法,水泥掺量分别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16%、25%考虑。高压旋喷桩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以调整。泥浆外运执行本定额第一章“泥浆罐车运淤泥、流砂”相应项目。
10.地基注浆、土钉、锚杆、锚索设计与定额取定的浆体材料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11.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
三、边坡支护工程
1.咬合灌注桩导墙执行《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第二章“地下连续墙”相应项目。
2.围护结构圈梁模板执行《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第三册桥涵工程”基础模板项目:围护结构圈梁钢筋执行本定额“第四章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相应项目。
3.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4.钢板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5.钢支撑仅适用于一般土方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
6.锚杆定额的材料用量充盈系数按1.15考虑。当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项目中的砂浆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填料加固,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振冲桩(填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振动砂石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包括桩尖)以体积计算。
4.LCG(低强度混凝土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取土外运按成孔体积计算。
5.钻孔压浆碎石桩、灰土挤密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以体积计算。
6.水泥搅拌桩(含深层水泥搅拌法和粉体喷搅法)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以体积计算。
7.石灰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8.高压旋喷桩工程量,钻孔按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距离以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加50cm以体积计算。
9.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10.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二、边坡支护工程
1.咬合灌注桩按设计图示单桩尺寸以体积计算。
2.围护结构圈梁按设计图示结构断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计算,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重量计算。
4.打、拔槽型钢板桩按钢板桩重量以质量计算。
5.打、拔拉森钢板桩(SP-IV型)按设计桩长计算。
6.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7.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
8.土钉、锚杆、锚索的钻孔、灌浆,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按长度计算。钢筋、钢管锚杆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9.喷射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挂网按设计用钢量以质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