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土壤分类表
三、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1.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2.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
3.含水率>30%,液性指数Ic>1、土和水的混合物呈流塑状态时为淤泥。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五、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部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执行人工挖一般土方相应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50。
六、土石方若发生转堆,根据转堆土石方工程量结合实际转堆次数计算。
七、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
1.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9,机械挖、运土不再乘以系数。
2.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3.满堂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的槽坑,放坡自槽底(含垫层)算起,槽深自槽底到自然地面标高。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4.推土机推土,当土层平均厚度≤0.3m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5.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6.装载机装松散土定额项目是指装载机将已有的松散土方装上车,如装车前系原状土(天然密实状态),则应由推土机破土,增加相应推土机推土费用。
7.自卸汽车运土,如系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八、土石方运输。
1.本定额不包括土方、石方外弃的场地占用消纳费用,发生时应另计算。
2.汽车运土时运输道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取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当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九、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另行计算。人工、人力车、汽车的负载上坡(坡度≤1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不另行计算。推土机、装载机负载上坡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下表相应系数计算。
重车上坡降效系数表
十、平整场地,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c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挖填土方厚度>(±30c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但仍应计算平整场地。
十一、本章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地表水排除与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另按其他章节相应规定计算。
十二、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黏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定额项目基价乘以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三、大型支撑下挖土定额适用于跨度大于8m围护结构的一般土方开挖,若支撑安拆需要打拔中心稳定桩,其费用另行计算。
十四、大型支撑下挖土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挖土机械按下表调整:
十五、除大型支撑下挖土定额子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十六、本章考虑简单爆破,定向、复杂爆破工程执行《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08)相应项目。
十七、盖挖、暗挖土石方的洞内水平及垂直运输已综合在子目中,洞外运输执行本章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管道材质 |
管道基础外沿宽度(无基础时管道外径)(mm) |
|||
≤500 |
≤1000 |
≤2500 |
>2500 |
|
混凝土管、水泥管 |
400 |
500 |
600 |
700 |
其他管道 |
300 |
400 |
500 |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