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可挠金属套管规格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5.配管定额是按照各专业间配合施工考虑的,定额中不考虑凿槽、刨沟、凿孔(洞)等费用。
十九、配线工程。
1.管内穿线定额包括扫管、穿线、焊接包头;线槽配线定额包括清扫线槽、布线、焊接包头。
2.照明线路中导线截面面积>6mm2时,执行“穿动力线”相应项目。
3.接线箱、接线盒安装及盘柜配线定额适用于电压等级≤380V电压等级用电系统。定额不包括接线箱、接线盒费用及导线与接线端子材料费。
4.暗装接线箱、接线盒定额中槽孔按照事先预留考虑,不计算开槽、开孔费用。
二十、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1.灯具引导线是指灯具吸盘到灯头的连线,除注明者外,均按照灯具自备考虑。如引导线需要另行配置时,其安装费不变,主材费另行计算。
2.照明灯具安装除特殊说明外,均不包括支架制作与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本章定额第七节“金属构件、穿墙套板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定额包括灯具组装、安装、利用摇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试亮工作。
4.荧光灯具安装定额按照成套型荧光灯考虑,工程实际采用组合式荧光灯时,执行相应的成套型荧光灯安装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荧光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荧光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表
5.LED灯安装根据其结构、形式、安装地点,执行相应的灯具安装项目。
6.灯具安装定额中灯槽、灯孔按照事先预留考虑,不计算开孔费用。
7.插座箱安装执行相应的配电箱项目。
二十一、低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1.低压电器安装定额适用于工业低压用电装置及电器的安装。定额综合考虑了型号、功能,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
2.控制装置安装定额中,除限位开关及水位电气信号装置安装定额外,其他安装定额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可执行本章定额第七节“金属构件、穿墙套板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3.本节定额包括电器安装、接线(除单独计算外)、接地。定额不包括接线端子、保护盒、接线盒、箱体等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相应项目。
二十二、运输设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起重设备电气安装定额包括电气设备检查接线、电动机检查接线与安装、小车滑线安装、管线敷设、随设备供应的电缆敷设、校线、接线、设备本体灯具安装、接地、负荷试验、程序调试。不包括起重设备本体安装。
2.定额不包括电源线路及控制开关的安装、电动发电机组安装、基础型钢和钢支架及轨道的制作与安装、接地极与接地干线敷设、电气分系统调试。
二十三、电气设备调试工程。
1.调试定额是按照现行的配电、用电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进行编制的,标准与规程未包括的调试项目和调试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应结合技术条件及相应的规定另行计算。
2.调试定额中已经包括熟悉资料、编制调试方案、核对设备、现场调试、填写调试记录、整理调试报告等工作内容。
3.本节定额所用到的电源是按照永久电源编制的,定额中不包括调试与试验所消耗的电量,其电费已包含在其他费用(甲方费用)中。当工程需要单独计算调试与试验电费时,应按照实际表计电量计算。
4.分系统调试包括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系统联动、对电气设备单体调试进行校验与修正、电气一次设备与二次设备常规的试验等工作内容。非常规的调试与试验执行特殊项目测试与性能验收试验相应项目。
5.输配电装置系统调试中电压等级≤1kV的定额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从配电箱直接至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已经包括在电动机的负载系统调试定额内。凡供电回路中带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的(不包括刀开关、保险器),均按照调试系统计算。移动电器和以插座连接的家电设备不计算调试费用。输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绝缘耐压试验等调试工作。配电箱内只有开关、熔断器等不含调试元件的供电回路,则不再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6.根据电动机的形式及规格,计算电动机负载调试。
7.定额不包括设备的干燥处理和设备本身缺陷造成的元件更换修理,亦未考虑因设备元件质量低劣或安装质量问题对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发生时,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
8.定额是按照新的且合格的设备考虑的。当调试经更换修改的设备、拆迁的旧设备时,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5。
9.调试定额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及相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系列规范进行编制的,标准与规范未包括的调试项目和调试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应结合技术条件及相应的规定另行计算。发电机、变压器、母线、线路的分系统调试中均包括了相应保护调试,“保护装置系统调试”定额适用于单独调试保护系统。
10.调试定额中已经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保护整定值的整定、整理调试报告等工作内容。
11.调试带负荷调压装置的电力变压器时,调试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2:三线圈变压器、整流变压器调试按照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调试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2。
12.3~10kV母线系统调试定额中包含一组电压互感器,电压等级≤1kV母线系统调试定额中不包含电压互感器,定额适用于低压配电装置的各种母线(包括软母线)的调试。
13.整套启动调试包括变电、配电部分在项目生产投料或使用前后进行的项目电气部分整套调试和配合生产启动试运以及程序校验、运行调整、状态切换、动作试验等内容。不包括在整套启动试运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设备缺陷处理或因施工质量、设计质量等问题造成的返工所增加的调试工作量。
14.其他材料费中包括调试消耗、校验消耗材料费。
二十四、管廊支架。
1.管廊支架制作安装项目,适用于管廊内钢支架(含立柱及悬臂)制作与安装。
2.管廊支架制作安装定额不包括支架的除锈、刷油,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应项目。
3.成品支架及预埋立柱安装项目,适用于管廊内工程。
三相变压器、单相变压器、消弧线圈安装根据设备容量及结构性能,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配电装置安装工程。
1.干式电抗器的安装,根据设备重量,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每三相为一组。
2.成套配电柜安装,根据设备功能,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3.成套配电箱安装,根据箱体半周长,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4.箱式变电站安装,根据引进技术特征及设备容量,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座”为计量单位。
5.变压器配电采集器、环网柜配电采集器调试根据系统布置,按照设计安装变压器或环网柜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6.开闭所配电采集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调试根据系统布置,以“间隔”为计量单位,一台断路器计算一个间隔。
7.电压监控切换装置安装、调试,根据系统布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8.GPS时钟安装、调试,根据系统布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天线系统不单独计算工程量。
9.配电自动化子站、主站系统设备调试根据管理需求,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10.电度表、中间继电器安装调试,根据系统布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11.电表采集器、数据集中器安装调试,根据系统布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12.各类服务器、工作站安装,根据系统布置,按照设计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母线安装工程。
1.共箱母线安装根据箱体断面及导体截面面积和每相片数规格,按照设计图示安装轴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计算安装损耗量。
2.低压(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380V)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安装,根据每相电流容量,按照设计图示安装轴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长度时,不计算安装损耗量。母线槽及母线槽专用配件按照安装数量计算主材费。
四、配电控制、保护、直流装置安装工程。
1.控制设备安装根据设备性能和规格,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2.端子板外部接线根据设备外部接线图,按照设计图示接线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3.直流屏(柜)安装根据设备电流容量,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蓄电池安装工程。
UPS安装根据单台设备容量及输入与输出相数,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交流电动机检查接线工程。
1.电动机检查接线,根据设备容量,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2.电动机检查接线定额中,每台电动机按照0.824m计算金属软管材料费。电机电源线为导线时,其接线端子分导线截面按照“个”计算工程量,执行本章定额第四节“配电控制、保护、直流装置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七、金属构件、穿墙套板安装工程。
1.基础槽钢、角钢制作与安装,根据设备布置,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
2.电缆桥架支撑架、沿墙支架执行本章定额第十七节“管廊支架”相应项目。
3.金属箱、盒制作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成品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计算重量时,计算制作螺栓及连接件重量,不计算制作损耗量、焊条重量。
4.穿墙套板制作与安装根据工艺布置和套板材质,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块”为计量单位。
5.围网、网门制作与安装根据工艺布置,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成品数量以“m2”为计量单位。计算面积时,围网长度按照中心线计算,围网高度按照实际高度计算,不计算围网底至地面的高度。
6.橡塑预埋件安装根据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
八、滑触线安装工程。
1.滑触线安装根据材质及性能要求,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成品数量以“m/单相”为计量单位,计算长度时,应考虑滑触线挠度和连接需要增加的工程量,不计算下料、安装损耗量。滑触线另行计算主材费,滑触线安装预留长度按照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照下表规定计算。
滑触线安装附加和预留长度表单位:m/根
2.滑触线支架、拉紧装置、挂式支持器安装根据构件形式及材质,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成品数量以“副”或“套”为计量单位,三相一体为1副或1套。
3.沿钢索移动软电缆按照每根长度以“套”为计量单位,不足每根长度按照1套计算:沿轨道移动软电缆根据截面面积,以“m”为计量单位。
九、配电电缆敷设工程。
1.入室密封电缆保护管铺设根据电缆敷设路径,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按照设计图示敷设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
2.电缆桥架安装根据桥架材质与规格,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
3.组合式桥架安装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片”为计量单位:复合支架安装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副”为计量单位。
4.电缆敷设根据电缆敷设环境与规格,按照设计图示单根敷设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不计算电缆敷设损耗量。
(1)预制分支电缆敷设长度按照敷设主电缆长度计算工程量。
(2)计算电缆敷设长度时,应考虑因波形敷设、弛度、电缆绕梁(柱)所增加的长度以及电缆与设备连接、电缆接头等必要的预留长度。预留长度按照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照下表规定计算。
电缆敷设附加长度计算表
5.电力电缆头制作安装根据电压等级与电缆头形式及电缆截面,控制电缆终端头制作与安装根据电缆芯数,按照设计图示单根电缆接头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1)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按照一根电缆有两个终端头计算。
(2)电力电缆中间头按照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没有规定的以单根长度400m为标准,每增加400m计算一个中间头,增加长度小于400m时计算一个中间头。
6.电缆防火设施安装根据防火设施的类型及材料,按照设计用量分别以不同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
十、防雷及接地装置安置工程。
1.接地极制作与安装根据材质与土质,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根”为计量单位。接地极长度按照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每根按照2.5m计算。
2.接地母线敷设按照设计图示敷设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长度时,按照设计图示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3.9%计算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绕障碍物、搭接头等长度),当设计有规定时,按照设计规定计算。
3.接地跨接线安装根据跨接线位置,结合规程规定,按照设计图示跨接数量以“处”为计量单位。户外配电装置构架按照设计要求需要接地时,每组构架计算一处
;钢窗、铝合金窗按照设计要求需要接地时,每一樘金属窗计算一处。
4.桩承台接地根据桩连接根数,按照设计图示数量以“基”为计量单位。
5.电子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安装根据需要避雷的设备,按照个数计算工程量。
6.等电位装置安装根据接地系统布置,按照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7.工程项目连成一个母网时,按照一个系统计算接地网测试工程量;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自成母网不与工程项目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单独计算一个系统测试工程量。
十一、配管工程。
1.配管敷设根据配管材质与直径,区别敷设位置、敷设方式,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长度时,不计算安装损耗量,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插座盒、管件等所占长度。
2.金属软管敷设根据金属管直径及每根长度,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长度时,不计算安装损耗量。
3.线槽敷设根据线槽材质与规格,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长度时,不计算安装损耗量,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插座盒、管件等所占长度。
十二、配线工程。
1.管内穿线根据导线材质与截面面积,区别照明线与动力线,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10m”为计量单位;管内穿多芯软导线根据软导线芯数与单芯软导线截面面积,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10m”为计量单位。管内穿线的线路分支接头线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
2.线槽配线根据导线截面面积,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10m”为计量单位。
3.塑料护套线明敷设根据导线芯数与单芯导线截面面积,区别导线敷设位置(木结构、砖混凝土结构、沿钢索),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10m”为计量单位。
4.接线箱安装根据安装形式(明装、暗装)及接线箱半周长,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5.接线盒安装根据安装形式(明装、暗装)及接线盒类型,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6.盘、柜、箱、板配线根据导线截面面积,按照设计图示配线数量以“10m”为计量单位。配线进入盘、柜、箱、板时每根线的预留长度按照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照下表规定计算。
配线进入盘、柜、箱、板的预留线长度表
7.灯具、开关、插座、按钮等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项目内,不另行计算。
十三、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1.照明灯具安装根据灯具种类、规格,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2.开关、按钮安装根据安装形式与种类、开关极数及单控与双控,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3.插座安装根据电源数、定额电流、插座安装形式,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十四、低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1.控制开关安装根据开关形式与功能及电流量,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2.熔断器、限位开关安装根据类型,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3.用电控制装置、安全变压器安装根据类型与容量,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4.仪表、分流器安装根据类型与容量,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个”或“套”为计量单位。
5.小母线安装是指电器需要安装的母线,按照实际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
十五、运输设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设备电气安装根据起重设备形式与起重量及控制地点,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六、电气设备调试工程。
1.电气调试系统根据电气布置系统图,结合调试定额的工作内容进行划分,按照定额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
2.电气设备常规试验不单独计算工程量,特殊项目的测试与试验根据工程需要按照实际数量计算工程量。
3.供电桥回路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均按照独立的输配电设备系统计算调试费。
4.输配电设备系统调试是按照一侧有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两侧均有断路器时,则按照两个系统计算。
5.变压器系统调试是按照每个电压侧有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断路器多于一台时,则按照相应的电压等级另行计算输配电设备系统调试费。
6.保护装置系统调试以被保护的对象主体为一套。其工程量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变压器保护调试按照变压器的台数计算。
(2)母线保护调试按照设计规定所保护的母线条数计算。
(3)线路保护调试按照设计规定所保护的进出线回路数计算。
(4)小电流接地保护按照装设该保护装置的套数计算。
7.自动投入装置系统调试包括继电器、仪表等元件本身和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其工程量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照连锁机构的个数计算自动投入装置的系统工程量。一台备用厂用变压器作为三段厂用工作母线备用电源,按照三个系统计算工程量。设置自动投入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按照两个系统计算工程量。备用电动机自动投入装置亦按此规定计算。
(2)线路自动重合闸系统调试按照采用自动重合闸装置的线路自动断路器的台数计算系统工程量。综合重合闸亦按此规定计算。
8.直流监视系统调试包括继电器、仪表等元件本身和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以蓄电池的组数为一个系统计算工程量。
9.不间断电源系统调试按照安装的不间断电源台数计算工程量。
10.电动机负载调试是指电动机连带机械设备及装置一并进行调试。电动机负载调试根据电机的控制方式、功率按照电动机的台数计算工程量。
11.具有较高控制技术的电气工程,应按照控制方式计算系统调试工程量。
12.成套开闭所根据开关间隔单元数量,按照成套的单个箱体数量计算工程量。
13.成套箱式变电站根据变压器容量,按照成套的单个箱体数量计算工程量。
14.配电智能系统调试根据间隔数量,以“系统”为计量单位。一个站点为一个系统。一个柱上配电终端若接入主(子)站,可执行两个以下间隔的分系统调试定额,若就地保护则不能执行系统调试定额。
15.整套启动调试根据高压侧电压等级不分容量按照“座”计算工程量。
(1)用电工程项目电气部分整套启动调试随用电工程项目统一考虑,不单独计算有关用电电气整套启动调试费用。
(2)用户端配电站(室)根据高压侧电压等级(接受端电压等级)计算配电整套启动调试费。
(3)中心变电站至用户端配电室(含箱式变电站)的输电线路,根据输电电压等级计算输电线路整套启动调试费:用户端配电室(含箱式变电站)至用户各区域或用电设备的配电电缆、电线工程不计算输电整套启动调试费。
16.特殊项目测试与性能验收试验根据技术标准与测试的工作内容,按照实际测试与试验的设备或装置数量计算工程量。
十七、管廊支架。
1.管廊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单件重量,单件重量指单根托臂或单根立柱的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
2.成品支架安装按实际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3.成品预埋立柱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100m”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