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附属工程包括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标识系统、其他,共八节。本章内容涉及的加工机械、焊接机械、热处理机械、探伤机械,其台班单价不含人工费,相应人工工日数包含在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中。
二、有关说明:
第一节消防系统
1.本节定额包括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项目。
2.有关说明
(1)本节定额不含内容: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管道的安装。
(2)管道刷油执行本章第八节相应项目。
(3)水灭火系统中管道阀门执行给排水系统中相应项目。
3.界限划分
消防系统水灭火系统以管廊内部安装为主,以第一个水表井为界。与市政给水管道的界限:以与市政给水管道碰头点或计量表、阀门(井)为界。
4.水灭火系统
(1)水灭火系统适用于管廊内部的水灭火系统的喷头、各末端试水装置的维修养护。
(2)喷头安装均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已包括丝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摊销。
5.气体灭火系统
(1)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管廊内部的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中的阀门、喷头等维修养护。
(2)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适用于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遇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适用于管廊内部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修养护。
(2)闪灯执行声光报警器。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①探测器模块按输入回路数量执行多输入模块安装。
②剩余电流互感器执行《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应项目。
③温度传感器执行线性探测器安装定额。
7.消防系统调试
消防系统调试执行《湖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相应项目。
第二节配电系统
1.本节定额包括:配电装置、电缆桥架等项目。
2.有关说明
(1)本节定额适用于管廊内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10kV配电装置配件、电缆桥架及电缆头等项目的维修养护。
(2)电气系统调整所需电力消耗已包含在项目内,不得另行计算。
(3)配电设备支架更换安装,执行本节“一般铁构件”相应项目。
(4)金属构件更换维护工程
①铁构件制作与安装项目适用于本节范围内除管廊电缆桥架支撑架、沿墙支架以外的各种支架、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②电缆桥架支撑架、沿墙支架执行本节“桥架支撑架”相应项目。
③铁构件制作项目不包括镀锌、喷塑等其他金属防护费用,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④轻型铁构件是指铁构件的主体结构厚度小于或等于3mm的铁构件。
⑤金属构件制作项目中包括除锈、刷油漆费用。
3.电缆桥架更换工程
(1)本节定额中桥架更换项目适用于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通信、仪器仪表、建筑智能的电缆桥架安装。
(2)桥架安装项目不包括桥架支撑架安装,综合考虑了螺栓、焊接和膨胀螺栓三种固定方式,实际安装与定额不同时不做调整。
①梯式桥架安装项目是按照不带盖考虑的,若梯式桥架带盖,则执行槽式桥架的安装项目。
②钢制桥架主结构设计厚度大于3mm时,执行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③不锈钢桥架安装执行相应的钢制桥架项目乘以系数1.10。
第三节照明系统
1.配管工程:本节定额中钢管材质是按照镀锌钢管考虑,不包括焊接钢管刷油漆、刷防火漆或防火涂料、管外壁防腐保护以及接线箱、接线盒、支架的制作与安装。
2.配线工程
(1)照明线路中导线截面面积大于6mm2时,执行“穿动力线”相应项目。
(2)接线箱、接线盒安装项目适用于电压等级小于或等于380V的用电系统,定额中不包括导线与接线端子材料费。
3.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1)照明灯具安装除特殊说明外,均不包括支架制作与安装。工程实际发生时,执行本章第二节“一般铁构件”相应项目。
(2)定额包括灯具组装、安装、利用摇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试亮工作。
(3)荧光灯具安装按照成套型荧光灯考虑,工程实际采用组合式荧光灯时,执行的成套型荧光灯安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10。荧光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见下表。
荧光灯具安装定额适用范围表
定额名称 | 灯具种类 |
成套型荧光灯 | 单管、双管、三管、四管、吊链式、吊管式、吸顶式、嵌入式、成套独立荧光灯 |
(4)LED灯安装根据其结构、形式、安装地点,执行灯具安装相应项目。
第四节监控与报警系统
1.本节定额包括,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系统、过程检测仪表及通信设备的维护更换等项目。
2.相关说明
(1)监控系统
①本节定额设备所用按成套购置考虑,不包括设备的支架、支座制作。
②本系统中用到的跳线制作、跳线安装、箱体安装等项目执行本节相应项目。
③可燃气体报警和多点气体报警包括探头和报警器整体安装、调试。
第五节通风系统
1.本节定额包括通风设备及部件的维护更换等项目。
2.相关说明
(1)本节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①支架的除锈、刷油等内容。
②安装在支架上的木衬垫、非金属垫料或金属垫料,发生时按实计入成品材料价格。
3.支架的除锈、刷油执行本定额第一章相应项目。
4.通风空调设备的电气接线执行本定额第二章第三节配线相应项目。
5.电动密闭阀安装执行手动密闭阀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6.手(电)动密闭阀包括法兰螺栓及橡胶石棉垫圈。如为一侧接管时,人工乘以系数0.60,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50。不包括吊托支架制作与安装,如发生按“设备支架制作、安装”项目计算。
7.密闭式对开多叶调节阀与手动式对开多叶调节阀执行同一项目。
8.蝶阀安装适用于圆形保温蝶阀,方、矩形保温蝶阀, 圆形蝶阀,方、矩形蝶阀,风管止回阀安装适用于圆形风管止回阀、方形风管止回阀。
第六节给排水系统
1.本节定额包括水泵、管道附件的维护更换等项目。
2.相关说明
本节定额不包括内容:给排水、器具等电气检查、接线工作,如有发生执行本定额第二章第三节配线相应项目。
3.管道刷油执行本章第八节相应项目。
4.界线划分:给排水系统管道附件以在管廊本体内为主,给水管道以第一个水表井为界,排水管道以管廊外接出污(雨)水井为界。
5.管道附件
(1)阀门安装均综合考虑了标准规范要求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工作内容。若采用气压试验时,除定额人工外,其他相关消耗量可进行调整。
(2)电磁阀安装均包括了配合调试工作内容,不再重复计算。
(3)拍门、止回阀、排气阀等阀门的安装执行本节定额螺纹阀门和法兰阀门相应项目。
第七节标识系统
本节定额包括管廊内部标识、标牌等项目。
三、本定额关于拆除项目的计算基础为“附属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人工和机械,并区分不同专业确定拆除系数。拆除系数见下表
注:保护性拆除指主材进行重复使用或利用的拆除工程;破坏性拆除指主材不进行重复使用或利用的拆除工程。
第八节其他
本节定额包括除锈和刷油项目。
1.钢管除锈执行“一般钢结构手工除锈”、“金属面动力工具除锈”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一节消防系统
1.水灭火系统
(1)喷头按安装部位、方式、分规格,安装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2)末端试水装置分规格,安装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
2.气体灭火系统
(1)选择阀、喷头分规格、连接方式,安装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点型探测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安装数量以“个”、“对”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红外光速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
(2)线型探测器依据探测器、信号转换装置、报警终端电阻等,安装数量分别以“m”、“台”、“个”为计量单位。
第二节供配电系统
1.金属构件安装工程
(1)电缆桥架支撑架、沿墙支架、铁构件,安装数量以“工”为计量单位。
2.电缆桥架
(1)电缆桥架按桥架材质、规格,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
(2)组合式桥架安装数量以“片”为计量单位,复合支架安装数量以“副”为计量单位。
3.电缆敷设按照设计图示长度加预留长度以“m”计算,附加长度计算方法按《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第四册执行。不计算电缆敷设损耗量。
(1)计算电缆敷设长度时,应考虑因波形敷设、弛度、电缆绕梁(柱)所增加的长度以及电缆与设备连
接、电缆接头等必要的预留长度。预留长度按电缆全长的2.5%计算。
(2)电缆头制作与安装按电压等级与电缆头形式、电缆截面,安装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三节照明系统
1.配管敷设按直径不同,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
2.配线工程
(1)管内穿线按导线材质与截面面积,区别照明线与动力线,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管内穿多芯软导线根据软导线芯数与单芯软导线截面面积,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管内穿线的线路分支接头线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
(2)线槽配线按导线截面面积,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
(3)塑料护套线明敷设按导线芯数、单芯导线截面面积,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
(4)接线盒安装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3.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1)照明灯具安装按灯具种类、规格,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2)开关、按钮安装按安装形式、种类、开关极数及单控与双控,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第四节监控与报警系统
1.监控系统
(1)双绞线缆、光缆、同轴电缆敷设、穿放、明布放,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
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
(2)制作跳线以“条”,卡接双绞线缆,安装数量以“对”为计量单位。
(3)双绞线缆、光缆测试,安装数量以“链路”为计量单位。
(4)光纤连接,安装,安装数量以“芯”(磨制法以“端口”)为计量单位。
(5)布放尾纤,安装,安装数量以“条”为计量单位。
(6)系统调试、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2.安防系统
(1)入侵探测设备安装、调试,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2)报警信号前端传输设备安装、调试,安装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3)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调试,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4)电视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3.过程检测仪表
(1)过程检测仪表的维护和更换,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2)扩音对讲话站,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3)数字程控调度机,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五节通风系统
1.通风设备及部件制作安装
(1)风机保养按不同形式、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
(2)设备支架制作安装,安装数量以“kg”为计量单位。
2.通风管道部件安装
(1)碳钢调节阀安装按其类型、直径(圆形)或周长(方形),安装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2)吊托支架制作安装,安装数量以“kg”为计量单位。
第六节给排水系统
1.管道附件
(1)各种阀门按不同连接方式、公称直径,安装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2)泵的维护和保养,安装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七节标识系统
标识标牌的更换,安装数量以“块”为计量单位。
第八节其他
1.手工除锈以质量计算;动力工具除锈以表面积计算。
2.钢结构油漆以质量计算;铁件及管道油漆以表面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