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土壤分类表
2、本章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其具体分类见下表。
三、干土、湿土、淤泥的划分:
1、干土、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2、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
3、含水率超过30%,液性指数Ic>1,土和水的混合物呈流塑状态时为淤泥。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
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
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 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
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部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
计算。人工挖土部分执行人工挖一般土方相应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50。
五、下列土石方工程,执行相应项目时乘以规定的系数:
1、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人工挖、运土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9,机械挖、运土不再乘以系数。
2、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
3、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铺设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铺设材料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4、自卸汽车运土,如系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5、如发生运淤泥或拌合添加材料,可按相应发生执行相关定额标准另计费用。淤泥应满足含水率大于30%,液性指数大于1,土和水的混合物呈流塑状态时为淤泥。
六、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七、大型支撑下挖土定额适用于跨度大于8m
围护结构的一般土方开挖,若支撑安拆需要打拔中心稳定桩,其费用另行计算。
八、大型支撑下挖土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挖土机械按下表调整:
九、除大型支撑下挖土定额子目外,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坡度(%)
5~10
≤15
≤20
≤25
系数
1.75
2.00
2.25
2.50
工程量计算规则
名称
虚方
松填
天然密实
夯填
土方
1.00
0.83
0.77
0.67
1.20
1.00
0.92
0.80
1.30
1.08
1.00
0.87
1.50
1.25
1.15
1.00
石方
1.00
0.85
0.65
-
1.18
1.00
0.76
-
1.54
1.31
1.00
-
块石
1.75
1.43
1.00
(码方)1.67
砂夹石
1.07
0.94
1.00
-
十、带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有横支撑的深基坑开挖。子目中已包括土壤渗水及天然降水的排除,若需采用井点降水,费用另行计算。本定额已综合考虑土方垂直运输的各种方法,不得因施工组织方法不同调整定额。支撑下挖淤泥、流砂与石方子目不含垂直运输费用,应另行计算。
十一、带支撑基坑土石方项目以盖挖顶板下表面划分,顶板下表面以上的土石方执行明挖土石方相应子目,顶板下表面以下的土石方执行带支撑基坑土石方相应子目。
十二、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黏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定额项目基价乘以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三、人工挖土方、人工凿岩子目中已考虑场内100
m水平运输和归堆,但未考虑垂直运输,若发生土石方垂直运输时,按相应子目执行。
十四、石方爆破项目已综合考虑爆破所需覆盖的防护安全设施等,但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
十五、本定额不包括土方、石方外弃的场地占用消纳费用,发生时应另计算。
十六、汽车运土时运输道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取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当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十七、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另行计算。人工、人力车、汽车的负载上坡(坡度≤1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运输项目中,不另行计算。推土机、装载机负载上坡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下表相应系数计算。
重车上坡降效系数表
十八、本章定额未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施工降水、土石方开挖过程中的地表水排除与边坡支护,实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十九、素土的消耗量均用“(
)”表示,当确需外购土时按此消耗量计算,否则不计算费用。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注:1、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1
年的土壤。
2、设计密实度超过规定的,填方体积按工程设计要求执行;无设计密实度要求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填方体积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结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现场签证确认土方状态,再按此表系数执行。
二、基础土石方的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含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三、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施工组织设计(经过批准,下同)计算;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组成基础的材料不同或施工方式不同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基础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项目
电缆根数
1~2
每增1根
每米沟长挖方量(m3)
0.45
0.15
2.基础施工需要搭设脚手架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条形基础按1.50m 计算(只计算一面);独立基础按0.45m
计算(四面均计算)。
3.基坑土方大开挖需做边坡支护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
计算。
4.基坑内施工各种桩时,基础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2.00m
计算。
5.管道施工的工作面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
3.混合土质的基础土方,其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挖建筑物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计算基础土方放坡时,不扣除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
5.基础土方支挡土板时,土方放坡不另行计算。
五、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极软岩、软岩0.20m,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0.15m。
六、沟槽土石方,按设计图示沟槽长度乘以沟槽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1.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墙垛,按墙垛突出墙面的中心线长度,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2)内墙沟槽、框架间墙沟槽,按基础(含垫层)之间垫层(或基础底)的净长度计算。
2.管道的沟槽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以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下口直径或边长≤1.5m
的井池)计算。下口直径或边长>1.5m
的井池的土石方,另按基坑的相应规定计算。
3.沟槽的断面面积,应包括工作面宽度、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的面积。
七、基坑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
八、带支撑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围护结构内围尺寸乘以设计结构顶板底至底板(或垫层)底的高度以“m3”为单位计算。
九、一般土石方,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或石方允许超挖量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机械施工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十、淤泥流砂挖运按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位置、界限,以实际挖方体积计算。
十一、直埋电缆沟槽挖填根据电缆敷设路径,除特殊要求外,按照下表规定以“m3”为计量单位。沟槽开挖长度按照电缆敷设路径长度计算。需要单独计算余土(余石)外运工程量时按照直埋电缆沟槽挖填量12.5%计算。
直埋电缆沟槽土石方挖填计算表
注:1、2
根以内电缆沟,按照上口宽度600mm,下口宽度400mm、深900mm 计算常规土方量(深度按规范的最低标准)。
2、每增加1
根电缆,其宽度增加170mm。
3、土石方量从自然地坪挖起,若挖深大于900mm
时,按照开挖尺寸另行计算。
十二、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三、回填及其他。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围墙、挡土墙、窖井、化粪池都不计算平整场地。
2、原土碾压按图示碾压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碾压后的体积(夯实后体积)计算。
3、回填,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建筑物、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道基础和下表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计算。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m3/m)
(3)房心(含地下室内)回填,按主墙间净面积(扣除连续底面积2m2
以上的设备基础等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4)场区(含地下室顶板以上)回填,按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十四、土方运输,以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1、土石方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2、挖土总体积减去回填土(折合天然密实体积),总体积为正,则为余土外运;总体积为负,则为取土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