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册 第三章 砌筑工程时间:2022.04.11 00:00 来源:本站整理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浆砌块(料)石、混凝土预制块和砖砌体等项目,共3 节13 个子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
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三、砌筑定额中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当发生时可套用相关定额。
四、定额中调制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如采用人工拌制时,定额不予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m3”体积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2
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