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1.本节定额包括拆除路面、拆除基层、拆除人行道、拆除构筑物、拆除管道。
2.本节定额适用于燃气管线工程中翻挖各种路面、基层构筑物拆除。
3.本章定额小型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4.定额中机械品种和规格为综合取定,与实际施工使用机械不同时,不再调整。
5.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或弃置,则另行计算运费或回收价值。
6.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适用本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7.本章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8.石质块料拆除适用于花岗岩地面、大理石地面、文化石地面、方整石地面等石材类面层的拆除,定额中已包含砂浆结合层的拆除。
9.广场砖及釉面砖地面的拆除执行石质块料类面层项目乘以系数0.8。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面积计算,以“m?”为计量单位。
2.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计算,以“m”为计量单位。
3.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计算,以“m?”为计量单位。
4.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株数计算,以“棵”为计量单位。
5.路面切缝按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以m计算,以“m”为计量单位。
6.路面、基层及人行道拆除工程量计算方法:路面、基层及人行道拆除面积(m?)=埋设管道长度(m)×埋管沟槽宽度(m)。
7.埋管沟槽尺寸及管道外径截面积应按设计文件的数据或图纸尺寸计算,设计文件未明确的可按下表计算。
注:
1.套管、排管按实计算。
2.管道外径截面积以钢管为取值标准。
3.同底双管同沟槽埋管的沟槽宽度可按两管设计中心距加上两管各自埋管沟槽宽度的一半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