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双绞线、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及广播线的敷设、布放和测试。
二、使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一)双绞线布放定额按六类以下系统编制,六类以上的布线系统执行双绞线布放定额项目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二)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时,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80。
三、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双绞线缆、光缆、漏泄同轴电缆、屏蔽线、电话线和广播线敷设以“10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电缆进入建筑物预留长度2米;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上引上(下)预留1.5米;电缆中间接头盒预留长度两端各留2米。
(二)跳线制作和跳线架、配线架安装以“条”为计量单位计算;跳线卡接以“对”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模块式信息插座、跳块打接、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安装、光纤信息插座、光缆终端盒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四)双绞线缆、光纤测试以“链路”为计量单位计算。
(五)光纤连接以“芯”为计量单位计算;布放尾纤以“根”为计量单位计算。
(六)光缆成端接头制作以“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七)光缆接续和成套电话组线箱、话机插座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八)安装漏泄同轴电缆接头以“处”为计量单位计算;电话中途箱、电话线缆架空引入装置以“台”、“套”为计量单位计算。
(九)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电缆槽架安装以“米”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