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土(石)方回填和余土运输。
二、本章土壤及岩石按一般土、砂砾坚土、松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等分类,见表1-2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三、本定额平整场地指建筑场地厚度在±300mm以内的挖、填、找平,厚度超过±300mm套用相应挖土方子目。
四、本定额挖土方子目按干土编制。根据干湿土的划分规定,含水率≤25%时为干土、含水率 >25%时为湿土。人工挖湿土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18,采取降水措施后,套用挖干土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机械挖湿土土方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的挖土不再乘以该系数。
五、机械土方:
1.本章机械按常用种类和规格综合取定,除另有注明者外,不得换算。
2.凡土壤中砾石比例大于30%时,套用挖掘机挖渣子目。
3.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
4.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分别套用相应子目,其中人工挖土方部分人工乘以系数2.00。
5.机械挖基础土方深度按5m以内考虑,机械挖管沟土方深度按5m以内考虑,人工挖管沟土方深度按3m以内考虑。
六、桩间挖土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的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0.5m范围内的挖土。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相应定额乘以表1-1内的对应系数。
表1-l 桩间挖土调整系数表
桩基种类
|
调整系数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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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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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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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预制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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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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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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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仅限挖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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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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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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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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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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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
机械挖土
|
1.3
|
1.3
|
单桩承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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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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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机械挖土
|
1.1
|
1.3
|
七、石方工程综合了不同开挖阶段高度、坡面开挖、改炮、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爆破有粒径要求时,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应按实际发生计算。
八、石方爆破子目考虑以下几种类型:
1.按炮眼法松动爆破(不分明炮、闷炮)编制。闷炮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设计要求爆破粒径时,其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2.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如采用火雷管点火起爆,雷管可以换算,其数量不变,换算时扣除定额中的全部胶质导线,增加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石方爆破中的雷管、炸药不含运费,其费用另行计算。
3.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编制。如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处理渗水的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4.按无覆盖爆破(控制爆破岩石除外)编制。如爆破时需要覆盖安全网、草袋,以及架设安全屏障等,其人工、材料按实另行计算。
九、降水措施费,实际发生时按A.12章执行。
十、弃土、淤泥、流沙外运发生其他费用时,根据项目实际按有关规定执行。
表1-2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构)筑物场地平整面积,按建(构)筑物外边线每边加2m计算。
二、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据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三、土石方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计算。
1.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下表1-3换算。
表1-3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天然密实体积
|
虚方体积
|
夯实体积
|
松填体积
|
1. 00
|
1. 30
|
O.87
|
1. 08
|
1. 00
|
1. 00
|
0. 67
|
0. 83
|
1. 00
|
1. 49
|
1. 00
|
1. 24
|
1. 00
|
1. 20
|
0. 81
|
1.00
|
注:虚方指未经碾压、堆积时间小于等于1年的土;夯实土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填在槽坑中的土。
表1-4 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石方类别
|
天然密实体积
|
虚方体积
|
松填体积
|
码方
|
石方
|
1
|
1. 54
|
1. 31
|
|
块石
|
1
|
1. 75
|
1. 43
|
1. 67
|
砂夹石
|
1
|
1. 07
|
0. 94
|
|
2.挖土方平均厚度按自然地面测量标高至设计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3.沟槽、基底、土方划分
凡图示沟基底宽3m以内,且基底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管沟土方。
凡图示基底面积在20m2以内(不包括加宽工作面)的为基础土方。
凡图示基底宽3m以上,基底面积在20rr12以上(不包括加宽工作面),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0mm 以上的,均为挖土方。
四、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
五、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下表1-5计算。
表1-5 基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
|
砖基础
|
0. 20
|
毛石基础
|
0. 15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0. 30
|
基础垂直面防水层
|
0. 80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0. 30
|
六、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1-6计算。
表1-6 土方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深度
(m)
|
放坡系数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坑内作业
|
坑上作业
|
一般土
|
1.35
|
1:0.43
|
1:0.29
|
l:0.71
|
砂砾坚土
|
2
|
1:0.25
|
1:0.10
|
1:0.33
|
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
3.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4.如遇淤泥、流砂及海涂工程,放坡系数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计算。
七、有放坡和工作面的基础土方挖土体积按下面公式计算:
1.地槽:V= (B+KH+2C) HL
2.地坑:(方形)V= (B+KH+2C)×(L+KH+2C) H+K2H3/3
(圆形)V-πH/3×((R+C)2+(R+C)×( R+C+KH)+(R+C+KH)2)
式中:V--挖土体积(m3)
K--放坡系数
B--槽、坑底宽度(m)(不包括加宽工作面)
C--工作面宽度(m)
R--基底半径(m)
H--槽、坑深度(m)
L--槽、坑底长度(m)
八、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松石0.20m3,坚石0.15m3。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指在槽坑的四周和底部共五个方向,不论实际超挖量大小,一律按允许超挖量计算。
九、挖管沟土方
1.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类所占长度)计算。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
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下表1-7计算。
表1-7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单位:m
管径(DN)
|
铸铁管、钢管
|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
50~70
|
0.60
|
0.80
|
100~200
|
0.70
|
0.90
|
250—350
|
0.80
|
1.00
|
400~450
|
1.00
|
1.30
|
500~600
|
1.30
|
1.50
|
700~800
|
1.60
|
1.80
|
900~1000
|
1.80
|
2.00
|
1100~1200
|
2.00
|
2.30
|
1300~1400
|
2.20
|
2.60
|
2.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除外),但铸铁给排水管道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十、人工挖冻土按冻结部分的土方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十一、机械运输土石方的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重车上坡时,其运距按坡道斜长乘下表1-8系数计算。
表1-8 重车上坡运距系数表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系数
|
1.75
|
2.00
|
2.25
|
2.50
|
十二、填土碾压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三、基底钎探,按设计图示基底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四、土(石)方回填土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
1.槽坑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地下建(构)筑物或基础(含垫层)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下表1-9管道折合体积计算。
表1-9 管道回填折合体积表 单位:m3/m
名称
|
管道公称直径(衄以内)
|
500
|
600
|
800
|
1000
|
1200
|
1500
|
金属管道(PVC管道)
|
-
|
0.22
|
0.46
|
0.74
|
-
|
-
|
混凝土管道
|
-
|
0.33
|
0.6
|
0.92
|
1.15
|
1.45
|
十五、运土按下列公式计算:
运土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
式中的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为取土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