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炼油化工行业催化反应一再生系统设备的检修工程。
二、相关说明
1.料腿更换项目,是按二道焊口组对取定。如实际与此不符,每增加一道口,基价增加30%;
2.旋风分离器组对更换项目:
(1)是按分段到货,设备内部组对考虑的,若整体到货或在地面组对,基价乘以系数0.8:
(2)更换采用揭大盖吊装组对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0.8;
(3)采用吊车吨位不同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换算。
3.反应一再生系统设备对接焊缝上钢板贴补焊接:贴补宽度综合按300mm取定,执行时不得调整;
4.分馏塔盲板拆装,按盲板随设备配套在平台上考虑,如采用吊装机械,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吊车台班费用。
5.反应一再生系统的清焦处理:
(1)定额是按设备内壁考虑,当DN1100以内的提升管线、油气管线及其它管线内部清焦时,按相关子目基价乘以系数2.0:
(2)当结焦厚度大于350mm(包括350mm)时,每增加50mm(不足50mm,按50mm计算),基价增加15%。
6.反应一再生器内部主分布管更换,执行本章分布板更换子目;
7.外取热器拆装换芯中未包括吊装机械,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8.反应一再生系统部件更换,带衬里吊装时,按相关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9.三旋分离器内部清垢,综合考虑了三旋分离器立管、器壁等各部位清灰、清焦;执行时不得因清理部位不同而换算;
10.旋风分离器上各部位焊缝的补焊,每处补焊的焊缝长度不足0.5m,按0.5m计算,大于0.5m按实际长度计算;
11.本章部分项目只列出碳钢或合金钢材质,如实际为不锈钢材质,电焊条单价可以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龟甲网修补、更换区分不同部位及材质,按实际施工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
2.锚固钉修补、更换,区分不同种类、规格及材质以“100个”“1000个”为计量单位;
3.料腿、拉筋、内部翼阀、内部旋风器及灰斗的更换均按具体部位和规格材质,以“根”、“10根”“台”为计量单位;
4.反应一再生系统的大口径部件更换按型号规格,以“个”、“t”为计量单位;
5.旋风分离器上各部位焊缝的补焊,区分不同材质,按补焊的焊缝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
6.内部分布板(管)更换,按不同材质,以“t”、“m2”、“lOOkg”、“10个”、为计量单位;
7.反应一再生器其它部件的更换,按不同名称及材质,以“10个”、“100kg”、“台”、“套”为计量单位:
8.旋风分离器上各部位钢板贴补,区分不同材质,以“m2”为计量单位;
9.反应一再生器配件的拆装,按不同名称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10.清焦处理按人工清焦综合取定,以“m2”为计量单位;
11.设备对接焊缝上用钢板贴补焊缝,区分贴补的钢板厚度,根据所贴补的焊缝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
12.外取热器的芯子拆装更换,按芯子的重量(包括与芯子一体的头盖及连接件等全部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
13.三旋分离器内部清垢按三旋分离器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