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发电机、电动机检修、防爆电动机附件更换、电动阀电动头检修、防爆电加热器检修、电动机拆、接线。
二、包括内容
1.发电机和励磁机检修;
2.直流电动机检修;
3.低压电动机检修;
4.高压电动机检修;
5.低压异步电动机和高压异步电动机定子线圈更换;
6.电动机定子线圈绕制;
7.电机附件更换;
8.防爆电加热器检修;
9.电动机拆、接线。
三、不包括内容
1.电动机本体拆除和复位;
2.电动机控制装置检修;
3.电机干燥;
4.电动机转子的动、静平衡试验;
5.发电机、高压电动机检修所需起重设备。
四、相关说明
1.电动机检修是按防爆电动机编制的,非防爆电动机检修套用相应定额时,其定额基价乘以表中所列系数(电动机线圈绕制除外):
电机功率 | 200kW以下 | 200kW以上 |
调整系数 | 0.9 | 0.8 |
2.立式非防爆电动机检修,执行防爆电动机检修定额;立式防爆电动机检修,执行防爆电动机检修定额乘以系数1.2;
3.小型发电机(300kW以下)检修套用直流电动机检修定额中的相关子目;
4.电动机线圈更换中,定额是按成品线圈考虑的;
5.线圈绕制的铜线、电动机轴承、风扇叶等材料费按实计算;
6.高压同步电动机转子线圈更换执行高压异步电动机定子线圈更换相应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2;高压同步电动机定子线圈更换执行高压异步电动机定子线圈更换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3;
7.电动机拆、接线按电机单进线、不带防爆挠管编制;电动机电源为带防爆挠管单进线时,执行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电动机电源为不带防爆挠管双进线时,执行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75;
8.非防爆电加热器检修执行防爆电加热器检修定额乘以系数0.8。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发电机检修,分机身清扫检查、解体检修、定子修理、转子修理,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2.发电机配套励磁机检修,分机身清扫检查、解体检修,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3.直流电动机检修,分机身清扫检查、轴承更换、定(转)子线圈更换,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4.防爆鼠笼式电动机检修,分机身清扫检查、轴承更换,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5.绕线式异步电动机检修,分机身清扫检查、轴承更换、转子线圈更换,按不同容量以“台”为单位计量;
6.高压电动机检修,分异步电动机与同步电动机检修,分机身清扫检查、轴承更换、定子线圈更换,按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7.低、高压异步电动机定子线圈更换,按不同容量以“台”为单位计量;
8.电动机接线柱更换,按不同螺栓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9.电动机风扇叶更换,按不同容量以“台”为单位计量;
10.电动机拆、接线以“台”为单位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