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给水、排水、燃气管道及排水渠道工程,包括管道垫层、定型管道基础、非定型管道基础等内容。
二、管道基础工程实际管座角度与定额不同时采用非定型管(渠)道混凝土枕基、管道定额项目。定额中计列的120°、180°、满包管道基础按06MS201《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考虑[小管径(<600)满包回混凝土基础按95S516《排水管道基础及接口》结合现行管材尺寸综合考虑测算)],应对应选用。非定型或材质不同时可执行其他相关章节的相应项目。
三、灰土垫层中石灰为生石灰的消耗量,黄土为松土用量。黄土为就地取材考虑。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角度的混凝土基础,均按井中至井中的中心长度以“m”计算,扣除检查井所占长度。具体扣除长度见下表:
检查井规格(mm) |
扣除长度(m) |
检查井规格 |
扣除长度(m) |
φ700 |
0.4 |
各种矩形井 |
1.00 |
φ1000 |
0.7 |
各种交汇井 |
1.20 |
φ12500 |
0.95 |
各种扇形井 |
1.00 |
φ1500 |
1.2 |
圆形跌水井 |
1.60 |
φ2000 |
1.7 |
矩形跌水井 |
1.70 |
φ2500 |
2.2 |
阶梯式跌水井 |
按实扣 |
二、非定型垫层以及基础按图示截面尺寸乘以实际长度以“m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