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上册(建筑工程)第七章“措施项目工程”( 以下简称本章定额),包括监测工程、脚手架、支撑、筑拆围堰、地下空间临时设施、降水工程、机械钻孔、拆除工程、大型机械进场安拆及场外运输、车站垂直运输费,共十节。
二、本章主要编制依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2. 2010《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3.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4.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
5.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6. 2018版《安徽省市政计价定额》;
7.《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SHA3-31-2016;
8.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CQGDDE-2018);
9. 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质量评定标准。
三、未尽事宜见本章各节说明。
第一节 监测工程
说 明
一、本节包括监测点布置和监控观测工程。
二、监测是地下构筑物建造时,反映施工对结构本体、周围岩土体、周围建筑群影响程度的测试手段。
三、适用于建设单位确认需要监测的工程项目;同时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测试数据,并将数据整理成册,为设计及建设单位提供监测依据。
四、过既有线监测时中未含配合费用,发生时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五、适用于建设单位确认需要监测的工程项目;同时监测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测试数据,并将数据整理成册,为设计及建设单位提供监测依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监测孔布置的孔深按定额步距内插。工程量由批准的监测方案确定。
二、钢支撑轴力监测点布置中轴力计按只计算,表面应变计按截面个数计算。
三、构件内力监测点布置中锚杆拉力、钢筋应力、混凝土应变按只计算,混凝土支撑轴力按断面个数计算。
四、隧道纵向沉降及位移按点计算,隧道直径变形按环计算。
第二节 脚手架工程
说 明
一、本节列有双排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
二、双排脚手架超过20m以上按建筑工程相应定额子目套取。
三、高度3.6米以内时按工具式脚手架计算。
四、脚手架定额中包含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的垂直投影水平长度乘以墙面高度以“m2”计算。
第三节 支撑工程
说 明
一、本节包括明挖、盖挖及暗挖车站的钢支撑、钢格构柱、钢筋混凝土支撑工程、桥梁支架的搭拆、挂篮及扇形支架的安拆和推移、轨梁钢桁架施工用滑道等。
二、钢格构柱制作的材料消耗量已考虑材料回收残值20%。
三、临时钢支撑制作的材料消耗量按摊销次数5次编制。
四、桥梁支架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
五、水上安拆挂篮需浮吊配合时应另行计算。
六、桥梁支架:
1.桥梁支架(除防撞护栏悬挑支架按防撞护栏长度计算外)以立方米空间体积计算,水上支架的高度从工作平台顶面算起。
2.现浇梁支架工程量按高度(结构底至原地面的纵向平均高度)乘以纵向距离(两梁间的净距离)乘以宽度(桥宽+1.5m)计算。
3.支架堆载预压按支架承载的梁体设计重量乘以系数1.1计算。
七、挂篮及扇形支架:
1.定额中的挂篮形式为自锚式无压重轻型钢挂篮,钢挂篮重量按设计要求确定。推移工程量按挂篮重量乘以推移距离以“t·m”计算。
2.0#块扇形支架安拆工程量按顶面梁宽计算。
3.挂篮、扇形支架的制作工程量按安拆定额括号中所列的摊销量计算。
4.挂篮、扇形支架发生场外运输可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
二、钢格构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计算。
三、钢筋混凝土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四、钢筋混凝土支撑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尺寸以“m2”计算。
五、桥梁支架:
1.桥梁支架(除防撞护栏悬挑支架按防撞护栏长度计算外)以立方米空间体积计算,水上支架的高度从工作平台顶面算起。
2.现浇梁支架工程量按高度(结构底至原地面的纵向平均高度)乘以纵向距离(两梁间的净距离)乘以宽度(桥宽+1.5m)计算。
3.现浇盖梁支架工程量按高度(盖梁底至承台顶面的高度)乘以长度(盖梁长+0.9m)乘以宽度(盖梁宽+0.9m)计算,并扣除立柱所占体积。
4.支架堆载预压按支架承载的梁体设计重量乘以系数1.1计算。
六、挂篮及扇形支架:
1.定额中的挂篮形式为自锚式无压重轻型钢挂篮,钢挂篮重量按设计要求确定。推移工程量按挂篮重量乘以推移距离以“t.m”计算。
2.0#块扇形支架安拆工程量按顶面梁宽计算。
3.挂篮、扇形支架的制作工程量按安拆定额括号中所列的摊销量计算。
4.挂篮、扇形支架发生场外运输可另行计算。
第四节 筑拆围堰
说 明
一、本节包括筑拆土、草包围堰、筑拆圆木桩围堰、筑拆钢板桩围堰工程。
二、定额围堰形式及断面尺寸取定见下表:
围堰形式 |
围堰断面尺寸 |
堰高(m) |
|
草包 |
顶宽1.5m;边坡:内侧1:1;外侧I临水面1:1.5 |
≤3.00 |
|
圆木桩 |
围堰宽(m) |
2.50 |
≤4.00 |
钢板桩 |
3.00 |
≤6.00 |
三、施工围堰的选型应根据河道深度、河床坡度、水流速度以及航运要求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的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四、围堰定额中已包括了土方的场内运输,缺土时可按第一章相关定额子目计算土方费用,定额所列土方数量为自然方数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筑拆:土围堰和草包围堰按围堰施工断面面积乘以围堰中心线长度以“m3”计算。其他围堰按围堰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二、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最高潮水位加0.5m计算。
第五节 地下空间临时设施
说 明
一、本节包括通风、动力、水管、照明、轨道工程。
二、洞内通风、照明、动力、水管及运输轨道等定额项目是按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35m2以内编制的。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洞内通风、照明、动力及运输轨道等按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划分以“延长米”计算。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60m2以内,工程量乘以2;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90m2以内,工程量乘以3;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在120m2以内,工程量乘以4;单层设计结构断面面积大于120m2,工程量乘以5。当车站结构为多层时,按单层的工程量乘以层数计算。
第六节 降水工程
说 明
一、本节包括轻型井点降水、喷射井点降水、大口径降水工程。
二、井点降水应保证连续供电,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源的费用另计。
三、定额中配电设施、水泵及泵管安装的费用已含在综合人工工日及其他材料费中。
四、井点成孔定额中未包括泥浆制作及运输的费用,发生时执行其他章相关定额子目。
五、钻孔机成孔的土方及钢护筒应另行计算,人工挖孔及土方外运执行其他章相关定额子目。
六、定额中未含沟槽及沟槽内排水管线和管道铺设及障碍物处理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定额中未含占地、路面拆除及路面、绿化恢复等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设计井深与定额井深不同时应按内差法计算。
九、定额是按常用井径编制的,设计井径不同时另行补充。
十、开挖深度在 6m 以下采用轻型井点;开挖深度在 6m 以上采用喷射井点;采用其他类型井点,应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开挖深度指从原地面至沟槽槽底、基坑底面设计标高的距离。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井点的安装、拆除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
二、每套井点设备规定:
1.轻型井点:井点管间距为 1.2m,50 根井管、相应总管 60m 及排水设备。
2.喷射井点:井点管间距为 2.5m,30 根井管、相应总管 75m 及排水设备。
3.大口径井点:井点管间距为 10m,10 根井管、相应总管 100m 及排水设备。
三、井点使用定额单位为套.天,累计尾数不足一套者计作一套,一天按 24 小时计算。
第七节 机械钻孔
说 明
一、 本节为机械钻孔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机械钻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个”计算。
第八节 拆除工程
说 明
一、本节包括道路面层、砖砌体、混凝土结构、切割钢筋混凝土、拆除盾构洞门、凿桩头、轨道线路等拆除工程。
二、拆除工程的废料场外运输执行土石方运输子目。
三、切割混凝土按链条式切割方法考虑,废料外运另行计算。
四、拆除线路定额适用于非运营线路局部道床线路拆除。整体道床包括凿除道床混凝土及钢筋;粒料道床包括拆除轨距拉杆、防爬器、防爬支撑。
五、具备机械拆除条件的,不能套用人工拆除子目。
六、拆除道岔定额适用于局部道岔(包括道岔转辙器)拆除。
七、拆除工程未考虑旧料的回收利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道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二、拆除砖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三、拆除混凝土结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四、切割钢筋混凝土: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切割接触面积计算。
五、拆除盾构洞门: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六、凿桩头: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七、拆除线路工程按设计图示长度以“ km ”计算。
八、拆除道岔工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
九、拆除道床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设计断面以“ m3” 计算。
十、拆除车档工程按图示数量以“处”计算。
第九节 大型机械进场安拆及场外运输
说 明
一、本节包括大型机械进场安拆、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工程。
二、大(中)型机械场外运输费考虑30KM以内的运距,并综合考虑了回程因素,回程费按运输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百分比计算。
三、大(中)型机械组装拆卸费:
1.机械组装拆卸费中已包括了机械组装后的试运转。
2.机械组装拆卸费按实际需要而发生的次数计算。
四、门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执行相应定额。
五、盾构机标段内运输不套用盾构机场外运输子目,套用转场等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及拆除费按“台?次”计算。
二、大型机械设备场外运输费按“台?次”计算。
第十节 车站垂直运输
说 明
一、本节包括车站、出入口、风亭、明挖区间的垂直运输费。
二、车站垂直运输费仅为地下车站垂直运输费用,含车站主体、出入口、风亭、明挖区间段、车站二次结构等,不包含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的垂直运输费用。
三、垂直运输费包括的内容:垂直运输机械(门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等)的台班、上下通信器材的台班及其他。垂直运输机械种类、型号是综合考虑的,实际使用不同的垂直运输机械定额不调整。
四、高度在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和围墙不计算垂直运输。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上车站垂直运输:按设计地坪以上的建筑面积总和以“m2”计算。
二、地下车站垂直运输:按每层车站、出入口及风亭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以“m2”计算。层数按设计图纸,夹层等不另计算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