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拆砌工程、新砌砖墙工程、新砌石墙工程及砌体加固工程四节。
二、拆砌工程是指拆砌面积在3.6m2以内的拆砌项目,面积大于3.6m2时,分别套用拆除与新砌工程项目的定额。
三、新砌砖墙工程、新砌石墙工程
1.定额中砖、砌块和石料按标准或常用规格编制,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砌体材料和砌筑(粘结)材料用量应做调整换算。定额所列砌筑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砌块专用砌筑粘结剂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应做调整换算。
2.定额中墙体砌筑层高是按3.6m编制的,如果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工程量的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3.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300mm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砌地沟不分墙基和墙身,按不同材质合并工程量套用相应项目。
(4)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石基础、石墙的划分:基础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石围墙内、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以较低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标高之差为挡土墙时,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5.砖基础不分砌筑宽度及有否大放脚,均执行对应品种及规格砖的同一项目。地下混凝土构件所用砖模及砖砌挡土墙套用砖基础项目。
6.砖砌体和砌块砌体不分内、外墙,均执行对应品种的砖和砌块项目,其中:
(1)定额中均已包括了立门窗框的调直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2)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设计需加浆勾缝时,应另行计算。
(3)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的门窗洞口等镶砌的同类实心砖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不单独另行计算。
7.加气混凝土类砌块墙项目已包括砌块零星切割改锯的损耗及费用。
8.零星砌体系指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0.3m2的孔洞填塞、突出屋面的烟囱、屋面伸缩缝砌体、隔热板砖墩等。
9.石砌体项目中方整石墙按400mm×220mm×200mm规格编制。
10.毛料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四、砌体加固工程
1.砂浆面层加固墙体如采用纤维砂浆、树脂砂浆,可在相应定额项目材料中增加材料,消耗量根据设计要求掺入量确定,定额人工、机械不做调整。
2.钢筋(丝)网砂浆面层加固墙体定额项目未包含钻孔、堵孔、锚固钢筋、对拉钢筋、钢筋(丝)网制作、安装,发生时按本定额其他相关章节的项目及规定执行。
3.砂浆面层加固墙体定额项目已含刷(喷)素水泥浆,如涂刷界面剂,应将水泥浆换为界面结合剂,定额人工、机械不做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砌工程
1.各种砖墙拆砌按实拆工程量以面积计算,零星砌体拆砌按实拆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二、新砌砖墙工程
1.砖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2)基础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基净长线计算。
2.砖墙、砌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2)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3)墙高度: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同一墙上板厚不同时,按平均高度计算。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墙厚度:
①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表3-1计算。
表3-1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表(mm)
砖数(厚度) |
1/4 |
1/2 |
3/4 |
1 |
1.5 |
2 |
2.5 |
计算厚度 |
53 |
115 |
178 |
240 |
365 |
490 |
615 |
②使用非标准砖时,砌体厚度应按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如设计厚度与实际规格不同时,按实际规格计算。
(5)框架间墙:不分内外墙按墙体净尺寸以体积计算。
(6)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柱身、柱基工程量合并套用“砖柱”定额。
4.零星砌体、地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墙基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6.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另按本定额其他相关章节的相关规定及相应项目计算。
三、新砌石墙工程
1.石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砖砌体相应规定。
2.毛石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毛石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砌体加固工程
1.水泥砂浆加固墙面按加固墙面面积计算,不扣除面积≤0.3m2孔洞所占面积,附墙柱侧面和洞口、空圈侧壁并入工程量内计算。
2.砌体压力灌缝按裂缝长度以延长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