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屋架、屋面木基层、木构件3节,共46条基价子目。
二、本章项目中凡综合刷油者,除已注明者外,均为底油一遍,调和漆二遍,如设计要求与基价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
三、基价中的木料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要求刨光时,板、方材一面刨光加3mm;两面刨光加5mm。
四、本章项目中木材种类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刚二、四类木种时,人工工日、机械费乘以系数1.35。
木种分类见下表:
木种分类表
五、屋架项目适用于带气楼和不带气楼的方木屋架及钢木屋架。
六、方木屋架基价项目中已综合考虑铁件。基价中的木材消耗量系按下表所列断面面积计算的,设计如与基价不同时,可按比例换算木材用量,其他内容不变。
木屋架上、下弦断面面积取定表
工程项目 | 上、下弦断而而积合计(Cm2) | |
钢木屋架不带气楼 | 跨度6m以内 | 210 |
跨度8m以内 | 336 | |
跨度10m以内 | 392 | |
木屋架带气楼 | 跨度6m以内 | 176 |
跨度8m以内 | 260 | |
跨度10m以内 | 288 |
七、钢木屋架的木材和下弦角钢系按下表所列木材断面面积和角钢规格计算的,如设计与基价不同时,可按比例换算木材及角钢用量,其他内容不变。
钢木屋架上、下弦断面面积取定表
工程项目 | 上、下弦断面面积合计(cm2) | 下弦角钢断面 | |
钢木犀架不带气楼 | 跨度6m以内 | 168 | 2L36×4 |
跨度8m以内 | 221 | 2L45×4 | |
跨度10m以内 | 224 | 2L45×5 | |
钢木屋架带气楼 | 跨度6m以内 | 168 | 2L40×4 |
跨度8m以内 | 224 | 2L45×5 | |
跨度10m以内 | 233 | 2L50×5 |
八、半屋架按相应跨度整屋架基价执行。
九、木椽子应根据檩木斜间距分别执行相应基价,设计木材用量与基价不同时不得调整。
十、木楼梯项目适用于楼梯和爬梯。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屋架、钢木屋架分不同的跨度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榀计算。屋架的跨度应以上、下弦中心线两交点之间的距离计算。
二、封檐板、封檐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檐口外围长度计算。博风板,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50cm。
三、屋架风撑及挑檐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四、檩木按设计规格以体积计算。垫木、托木已包括在基价内,不另计算。简支檩长度设计未规定者,按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20cm计算;两端出山墙长度算至博风板;连续檩接头长度按总长度增加5%计算。
五、椽子、屋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屋面斜面积计算。不扣除屋面烟囱及斜沟部分所占的面积。天窗挑檐重叠部分按实增加。
六、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七、木搁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基价内未考虑金属托架,如采用金属托架者,应另行计算。
八、黑板及布告栏均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九、上人孔盖板、通气孔、信报箱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