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冬季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已完工程设备保护措施费6项。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是指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和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环境保护费用以及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的费用。
三、冬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期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四、非夜间施工照明费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在地下室等特殊施工部位施工时所采用的照明设备的安拆、维护、摊销、照明用电及人工降效等费用。
五、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是指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在竣工验收后,应提交的档案资料所发生的编制费用。
六、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和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及安装所需要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七、已完工程设备保护措施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的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要的费用。
计算规则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冬季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费、竣工验收存档资料编制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可计量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合计乘以相应费率计算。措施项目费率见下表。
二、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参照《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DBD29-101-2020相关子目计算。
三、已完工程设备保护措施费按被保护设备价值的1%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