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机械土方,运土和运泥,支拆木挡土板、槽底钎探3节,共22条基价子目。
二、关于项目的界定。
1.挖土工程,槽底宽度在3m以内,槽长度为宽度三倍以上者或槽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地坑为地槽,其余称为挖土方。
2.垂直方向处理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属于平整场地,当处理厚度超过±30cm时应属于挖土(填土工程)。
3.湿土或淤泥(流砂)的区分:地下静止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具有流动状态的土(砂)称为淤泥(流砂)。
三、工程计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1.人工挖土方、地槽基价中,均已按天津市正常水位综合考虑了湿土因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调整。
2.机械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经批准的专家论证施工方案计算;机械挖土基价内包括挖土机挖土后基底和边坡遗留厚度≤0.3m的人工清理和修整,不包括卸土区所需的推土机台班,亦不包括平整道路及清除其他障碍物所需的推土机台班。
3.小型挖土机系指斗容量≤0.3m3的挖掘机,适用于基础(含垫层)底宽≤1.2m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8m2的基坑土方工程。
4.在同一槽坑内土类别不同时应分别计算。挖柱基不分土壤类别,执行零星挖土基价。
5.基价中未包括处理流砂、地下障碍物、打桩,如发生工、料、机械按实计算。
6.土方工程各项均不包括运土。
7.运土方不分土类别,均按挖土量以“m3”计算。
8.支拆挡土板基价,不分连续和断续综合考虑。
9.凡放坡部分,不得计算挡土板工程量。
10.土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需按天然密实体积换算时,应按下表中系数计算。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名称 | 虚方 | 松填 | 天然密实 | 夯填 |
土方 | 1.00 | 0.83 | 0.77 | 0.67 |
1.20 | 1.00 | 0.92 | 0.80 | |
1.30 | 1.08 | 1.00 | 0.87 | |
1.50 | 1.25 | 1.15 | 1.00 | |
石方 | 1.00 | 0.85 | 0.65 | |
1.18 | 1.00 | 0.76 | ||
1.54 | 1.31 | 1.00 | ||
块石 | 1.75 | 1.43 | 1.00 | (码方)1.67 |
砂夹石 | 1.07 | 0.94 | 1.00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找平,其工程量按建筑物底面积的外边线,每边各增加2m计算。
二、凡平整场地厚度在±30cm以外,槽底宽度在3m以外,坑底面积在20m2以外的挖土均按体积以“m3”计算,执行挖土方基价。
三、凡槽宽在3m以内,槽长为槽宽三倍以外的挖土,执行挖地槽基价。外墙地槽长度按中心线计算,内墙地槽长度按内墙地槽的净长计算。突出墙面的垛、柱、烟囱等均应增加挖土量。
四、挖冻土、淤泥(流砂)按体积以“m3”计算。
五、挖土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见下表)。
挖土放坡起点及放坡系数表
土质 | 起始深度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
基坑内作业 | 基坑上作业 | 沟槽上作业 | |||
一般土 | 1.20m | 1:0.50 | 1:0.33 | 1:0.75 | 1:0.50 |
砂砾坚土 | 2.00m | 1:0.25 | 1:0.10 | 1:0.33 | 1:0.25 |
六、挖土方或挖地槽时应留出下步施工工序必需的工作面,工作面的宽度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宽度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参照下表数据计算。
基础材料 | 每面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基础 | 200 |
毛石、方整石基础 | 250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400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150 |
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 | 400(自防潮层面)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 1000(防水层面或防腐层面) |
支挡土板 | 100(另加) |
七、土方回填按体积以“m3”计算。
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
3.基础回填:挖土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或可按地槽挖土工程量的60%计算。
八、支挡土板工程量以槽坑垂直的支撑面积以“m2”计算。双面支挡土板,按双面垂直面积计算。
九、槽底钎探以槽底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