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管廊内临时通风及照明费、脚手架搭拆费等项目。
1.安全文明施工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安全(消防)、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法规与条例的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
(2)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费不包括因施工场地狭小由建设单位负责申办租用临时用地的租金。
2.夜间施工增加费
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
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6.管廊内临时通风及照明费
是指因施工_条件限制,在管廊内施工时采取的机械通风、照明等设备摊销及用电的费用。
7.脚手架搭拆费
(1)脚手架搭拆费包括场内、场外材料搬运,搭、拆脚手架,拆除脚手架后材料的堆放以及脚手架租赁费。
(2)对单独承担的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二、本章所列措施项目的计取按照京津冀当地的管理办法执行。
三、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参照《(京津冀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第一册“土建工程”相关子目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所列措施项目以分部分项、单价措施项目的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措施项目
项目 | 计费基数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分部分项+单价措施项目)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
二次搬运费 |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管廊内临时通风及照明费 | |
脚手架搭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