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盾构机吊装、盾构机吊拆、车架安装拆除、刀盘式土压平衡盾构掘进等28节,共142条基价子目。
二、本章适用于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越河隧道等盾构隧道工程。
三、隧道盾构掘进按6h/工日计算,其他均按8h/工日计算。
四、盾构及车架安装是指现场吊装及试运行,适用于φ7000mm以内隧道施工,拆除是指车架及附属设备拆卸装车。φ7000mm以上盾构及车架的安拆及场外运费另行计算。
五、盾构掘进在穿越不同区域土层时,根据地质报告的盾构正掘面含砂性土的比例,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人工工日、机械及管理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检修费)。
盾构正掘面土质 |
隧道横截面含砂性土比例 |
调整系数 |
一般软黏土 |
≤25% |
1.0 |
黏土夹层砂 |
25%~50% |
1.2 |
砂性土(干式出土盾构掘进) |
>50% |
1.5 |
砂性土(水力出土盾构掘进) |
>50% |
1.3 |
六、盾构掘进在穿越密集建筑群、古文化建筑或堤防、重要管线时,对地表升降有特殊要求的,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掘进人工工日、机械及管理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检修费)。
盾构直径 (mm) |
允许地表升降量 |
|||
±250mm |
±200mm |
±150mm |
±100mm |
|
φ≥7000 |
1.0 |
1.1 |
1.2 |
|
φ<7000 |
|
|
1.0 |
1.2 |
注:允许地表升降量是指浮土厚度大于1倍盾构直径处的轴线上方地表升降量。
七、采用干式出土掘进,其出土以吊出井口装车止;采用水力出土掘进,其排放的泥浆水以运至沉淀池止,水力出土所需的地面部分取水、排水的土建及土方外运费用另行计算。水力出土掘进用水按自然水源考虑,不计水费,若采用其他水源需计算水费时可另行计算。
八、盾构掘进预算基价中含贯通测量费用,不包括设置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过河水准及方向、高程传递等测量,如发生时费用另行计算。
九、盾构掘进基价中已综合考虑了管片的宽度和成环块数等因素,设计与基价不同时不做调整。
十、预制混凝土管片采用高精度钢模和高强度等级混凝土,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基价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基价中已含钢模摊销费用,管片预制场地费另行计算。
十一、管片短驳运输是指施工现场运距在1~2km范围内的短距离运输,管片场外运输费另行计算。
十二、盾构管片设置密封条,设计要求材质与基价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十三、砌衬压浆使用材料、配比如与基价不同时,材料的消耗量及材料的品种可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环段掘进是指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止。
二、洞段掘进是指从盾尾离开井内壁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40m止。
三、正常段掘进是指从出洞段掘进结束至进洞段掘进开始的全段掘进。
四、进洞段掘进是指按盾构切口距进洞井外壁5倍盾构直径的长度计算。
五、掘进预算基价中盾构机按摊销考虑,遇下列情况时,可将基价中盾构掘进机台班单价的折旧费和检修费扣除,保留其他费用作为盾构使用台班进入基价,盾构掘进机费用按不同情况另行计算。
1.单位工程掘进长度≤800m的隧道:
2.采用进口或其他类型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3.由建设单位提供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六、衬砌压浆量根据盾尾缝隙所形成的理论建筑空隙体积乘以调整系数,调整系数一般控制在1.5~1.8以内;最大调整系数不得大于2.5;盾尾缝隙如无具体数据可按8cm计算。
七、柔性接缝环适合于盾构工作井洞门与圆隧道接缝处理,长度按管片中心圆周长计算。
八、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按实体积加1%损耗计算,管片试拼装以每100环管片拼装一组(3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