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大型机械安拆费、搭拆桩基础支架平台、打原木桩、打混凝土桩等15节,共48条基价子目。
二、大型机械安拆费是指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费用,轨道式打桩机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
三、土壤类别在基价中均采用综合土质。
四、本章打桩不包括脚手架费用,如需搭设脚手架可套用第五章模板与脚手架相关基价项目。
五、各打桩项目均按垂直桩考虑,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1.33,机械费乘以系数1.43,管理费乘以系数1.38;各打桩项目均按一般正常施工考虑,如遇障碍或其他特殊要求,所增费用另行计算。
六、打拔桩预算基价中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设计要求调整。
七、打混凝土桩基价项目中均未包括运桩。运桩可套用第十九章混凝土构件运输相应项目计算。
八、送桩深度按4m考虑,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基价项目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送桩深度5m以内乘以系数1.20。
2.送桩深度6m以内乘以系数1.50。
3.送桩深度7m以内乘以系数2.00。
4.送桩深度7m以外按已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系数0.7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机械设备安拆费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规定的次数计算。
二、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桩顶至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
三、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桩顶至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扣除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四、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质量计算。
五、送桩工程量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深度以体积计算。送桩深度按自然地坪平均标高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距离另加50cm计算。
六、施工现场需拔除原有钢板桩时,其人工工日、机械费及管理费乘以系数1.5。
七、各种型钢桩(不含钢管桩)的打桩工程,其钢桩的运费已含在打桩项目内,不再单独计列。
八、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工作平台费用,除已有硬面层外可计算20cm碎石垫层,碎石垫层面积按工作平台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