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册包括:拆除工程,拆换工程,通风及空调设备及部件制作安装,通风管道制作安装,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设备支架制作安装,通风空调工程调试,措施项目,共8章,426个基价子目。
二、本册适用于一般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及民用建筑物拆除、翻修、大中修、改造、装饰装修工程的通风管道及部件、空调设备等拆除、拆换、安装工程。
三、人工基价: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均以综合工日表现,除包括主要施工工序用工外,并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技术交底、清理布置施工现场及机具等和完工后的收尾工作、清理现场、整理码放材料设备及机具等。
四、材料
1.基价中的材料、设备均以国家合格产品为准,安装操作损耗包括在基价内,如利用旧材料、设备,需加工、修理时,按实计取费用。如果安装用材料与本册材料栏内所列材料的材质不符时,可以调整,但材料数量及人工消耗量不变。
2.本册中的风管、风口、风帽、阀门、消声器等规格,除另有注明者外,均以风管(不包括法兰或外框)的直径或周长计算。接口法兰垫材料是按橡胶板编制的,如与要求不符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3.本册材料栏内,凡注有“带母螺栓”者均包括螺母及垫圈,另有标注者除外。
五、本册包括材料、设备距施工现场中心50m内的水平搬运,单体设备超过0.5t,吊装费另行计算。
六、本册中未包括以下内容
1.本册未包括脚手架搭拆费用,发生时执行土建基价。
2.本册未包括工程用水、电的费用,其费用按实计取。
七、本册各章及附录说明中,凡增加人工工日或人工费,应增加管理费,增加的管理费以增加的人工费合计为基数,按系数28.26%计取。未载明人工费的,可按人工工日乘以人工费单价计算。
八、本册未列入中小型机械费的子目,在施工中使用者按实计取。
九、本册所涉及到的工程,单工种单项工程在5工日以内、多工种多项工程在10工日以内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为基数,乘以系数1.07计算。
十、本册基价中材料和机械的规格凡未注明计量单位者均为毫米。
十一、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是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不包括屋顶水箱间、电梯间、屋顶平台出入口等)的建筑物。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是房屋修缮通风工程由于在高层建筑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檐高20m以外的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下表计取(利用建设单位电梯,不计取此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