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5节,共325条基价子目。
二、通风机安装子目内包括电动机安装,其安装形式划分为A、B、C、D不锈钢、塑料风机安装可参照执行。
三、设备安装子目的基价中不包括设备费和应配备的地脚螺栓价值。
四、诱导器安装执行风机盘管安装子目。
五、风机盘管的配管执行本基价第十章“给排水”相应子目。
六、燃油(气)锅炉本体安装
1.适用范围:本基价适用于蒸发量在0.5~20t/h的各型整装燃油(气)锅炉和蒸发量在6~20t/h的各型散装(分部件出厂)燃油(气)锅炉的本体安装。
2.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各型整装燃油(气)锅炉包括炉本体及本体范围内管道、阀门、管件、仪表及水位计的安装,随炉本体配套供应的油泵、水泵、燃烧器、调速器、平台、梯子、栏杆、电控箱等的安装,锅炉本体范围内的水压试验、烘炉煮炉和调整安全门。
(2)各型散装燃油(气)锅炉包括炉本体钢架、汽包、水冷系统、过热系统、省煤器及管路系统、炉本体的水汽管道、各种钢结构、除灰装置、平台、梯子、栏杆、炉体表皮包钢板、水压试验、烘炉、煮炉、调整安全门。
3.基价项目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炉墙砌筑、保温和油漆。
(2)各型散装燃油(气)锅炉的泵类、油箱、水箱类的安装。
(3)不属于制造厂供货的金属结构件、煤斗、连接平台的安装。
(4)不论整装或散装炉本体一次门以外的汽、油、水管道、管件、阀门、热工仪表的安装以及保温、水压试验。
(5)整装炉的上水系统(给水泵和管路、注水器及管路)的安装。
(6)试运行所需用的轻油或重油、软化水、电力的消耗量均未计入基价,但烘炉、煮炉所需的油、水、电已计入基价。
4.本基价所选用的燃油(气)炉型号、规格、种类是按一般普通常规产品考虑的,不适用于特殊、特种燃油(气)锅炉。
5.本基价烘、煮炉是按烧油考虑的,燃料为气体时,应扣除基价所含轻油,由建设单位提供燃气。
七、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柴油发电机组、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冷凝器、玻璃钢冷却塔安装
1.基价项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设备整体、解体安装。
(2)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装联轴器或皮带轮。
(3)设备带有的电动机安装。
(4)制冷机械专用附属设备整体安装;随设备带有与设备联体固定的配件(放油阀、放水阀、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安装。容器单体气密试验(包括装拆空气压缩机本体及联接试验用的管道、装拆盲板、通气、检查、放气等)与排污。
(5)零星小型金属结构件制作,包括画线、下料、平直、加工、组对、焊接、刷(喷)漆、试漏;安装包括补漆。
2.基价项目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与设备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起动装置及仪表盘、柜等的安装、调试。
(2)电动机及其他动力机械的拆装检查、配管、配线、调试。
(3)刮研工作。
(4)非设备带有的支架、沟槽、防护罩等的安装。
(5)各种设备本体制作以及设备本体至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附件安装。
(6)平台、梯子、栏杆等金属构件制作、安装。
(7)小型制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试压、脱脂、阀门研磨;稀有气体及液氧或液氮的制取系统安装。
(8)设备保温及油漆。
八、水泵安装
1.基价项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设备本体与本体联体的附件、管道、润滑冷却装置的清洗、组装、刮研。
(2)联轴器或皮带安装。
2.基价项目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负荷及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动力。
(2)支架、底座、联轴器、键和键槽的加工、制作。
(3)电动机的检查、干燥、配线、调试等。
(4)试运转时所需排水的修筑水沟、接排水管等附加工程。
3.设备质量计算方法如下:
(1)直联式泵按泵本体、电动机以及底座的总质量计算。
(2)非直联式泵按泵本体及底座的总质量计算。不包括电动机质量,但包括电动机安装。
九、泵拆装检查
1.基价项目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设备本体及部件以及第一个阀门以内的管道等拆卸、清洗、检查、刮研、换油、调间隙、找正、找平、找中心、记录、组装复原。
2.基价项目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本体的整(解)体安装。
(2)电动机安装及拆装、检查、调整、试验。
(3)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管道的检查、试验等工作。
3.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技术资料规定在实际施工中进行拆装检查工作的,可执行本基价。
十、柱形散热器安装用拉条时,拉条另计。
十一、供暖器具安装基价中列出的接口密封材料,均采用成品汽包垫,如采用其他材料,不做换算。
十二、板式、壁板式、闭式散热器项目考虑了托钩的安装人工和材料,主材价格不包括托钩时,托钩价格另行计算。
十三、整个通风系统设计采用渐缩管均匀送风的,圆形风管按平均直径、矩形风管按平均周长参照相应规格子目,其人工费乘以系数2.5。
十四、镀锌薄钢板风管子目中的板材是按镀锌薄钢板编制的,设计不使用镀锌薄钢板的,板材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十五、如制作空气幕送风管时,按矩形风管平均周长执行相应风管规格子目,其人工费乘以系数3,其余不变。
十六、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子目中,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及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的制作用工,不包括过跨风管落地支架。
落地支架执行设备支架子目。
十七、薄钢板风管子目中的板材与设计要求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费、机械费不变。
十八、通风管道制作、安装子目中的法兰垫料如与设计要求的材料品种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不变。使用泡沫塑料时,每1kg橡胶板换算为泡沫塑料0.125kg;使用闭孔乳胶海绵时,每1kg橡胶板换算为闭孔乳胶海绵0.5kg。
十九、复合型风管子目规格的直径为内径,周长为内周长,制作安装子目中包括管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的制作安装。
二十、调节阀安装包括通风管道各种调节阀、蝶阀、止回阀、三通阀、防火阀的安装。
二十一、密闭式对开多叶调节阀与手动式对开多叶调节阀执行同一子目。
二十二、蝶阀安装子目适用于圆形保温蝶阀,方、矩形保温蝶阀,圆形蝶阀,方、矩形蝶阀,风管止回阀安装子目适用于圆形风管止回阀,方形风管止回阀。
二十三、百叶风口安装子目适用于带调节板活动百叶风口、单层百叶风口、双层百叶风口、三层百叶风口、连动百叶风口、135型单层百叶风口、135型双层百叶风口、135型带导流叶片百叶风口、活动金属百叶风口。
二十四、散流器安装子目适用于圆形直片散流器、方形直片散流器、流线形散流器。
二十五、下列项目按系数分别计取
1.操作高度增加费:
(1)锅炉、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柴油发电机组、电动机和电动发电机、冷凝器、玻璃钢冷却塔、水泵安装,当设备底座距地面超过10米时,人工费和机械费乘以以下系数。
设备底座正或负标高(m以内) | 15 | 20 | 25 | 30 | 40 | 40以上 |
系数 | 0.25 | 0.35 | 0.45 | 0.55 | 0.7 | 0.9 |
(2)供暖器具安装子目,操作高度距离楼地面超过3.6米时,操作高度增加费按超过部分的人工费乘以系数0.15计取,全部为人工费。
(3)通风管道及部件子目,操作高度距离楼地面超过6米时,操作高度增加费按超过部分的人工费乘以系数0.20计取,全部为人工费。
2.建筑物超高增加费:以包括6层或20米以内(不包括地下室)的全部人工费为计算基数,乘以下表系数(其中人工费占65%)。
3.脚手架搭拆费按直接工程费中人工费的4%计取,其中人工费占35%(锅炉、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柴油发电机组、电动机和电动发电机、冷凝器、玻璃钢冷却塔、水泵安装不计算脚手架费)。
4.锅炉、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柴油发电机组、电动机和电动发电机、冷凝器、玻璃钢冷却塔、水泵安装不计取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空气加热器(冷却器)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通风机安装依据不同形式、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整体式空调机组、空调器安装(室内机、室外机之和)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组合式空调机组安装依据设计风量,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风机盘管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VAV变风量末端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七、分段组装式空调器安装按设计图示质量计算,以“千克”为计量单位。
八、燃油(气)整装成套设备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九、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柴油发电机组、电动机及电动发电机组设备、冷凝器、玻璃钢冷却塔安装依据型号、设备质量、制冷量、冷却面积、蒸发面积、介质、直径等按设计图示数量(单位)计算。
十、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以“千克”为计量单位。
十一、泵安装和拆装检查依据型号、设备质量、输送介质、压力和材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二、钢制闭式散热器依据不同型号、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片”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三、钢制板式散热器依据不同型号、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四、钢柱式散热器依据不同片数、型号、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五、地面辐射采暖中加热管敷设按不同管道规格,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以“米”为计量单位;地源热泵机组依据不同的质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六、风管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展开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所占面积不扣除。风管展开面积不包括风管、管口重叠部分面积。
十七、风管长度计算以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为准(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接点划分),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长度,但不包括部件所占的长度。
十八、调节阀安装依据其类型、直径(圆形)或周长(方形),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十九、各种风口、散流器的安装依据类型、规格尺寸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钢百叶窗及活动金属百叶风口安装依据规格尺寸按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一、热媒集配装置安装区分带箱、不带箱,按分支管环路数以“组”为计量单位计算。
二十二、PE集分水器安装按不同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