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京津冀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定额>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第一册“土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竖井工程,暗挖工程,盾构工程,其他工程及措施项目十三章共947个子目。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京津冀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新建、扩建工程,不适用于改造和维修工程。 三、本册定额中混凝土按运至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编制,砂浆按预拌砂浆编制,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按常用标准考虑,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本册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不同时,执行每增减厚度的相应子目。 五、本册定额中的材料材质、型号、规格、强度等级按常用标准编制,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六、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本册定额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七、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