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井点降水、抽水机抽水。
二、管井井点定额。
1.已综合考虑各土壤类别,若施工过程中遇卵石层、碎石层或砾石层,执行相应增加费定额。
2.焊接钢管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应换算。
3.电动多级离心清水泵台班费用为成孔后清孔抽水费用,降水所用电动多级离心清水泵规格与台班数量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按实际计算。
4.打试验井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
5.管井井点降水按座·天进行编制,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按套·天进行编制,每天抽水台班按10小时考虑,实际抽水机械型号及台班数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予以换算。
三、降水方法的选择应当依据设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未明确时,编制预算时可参考以下方法确定:
1.降水深度6m以内套用轻型井点,降水深度超过6m套用管井井点。
2.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使用时总数不足一套按一套计;使用时累计根数轻型井点少于25根,喷射井点少于15根,使用费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
3.井管间距可按轻型井点管距1.2m,喷射井点管距2.5m确定。
四、地下室排水费用适用于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养护用水造成的排水费用,区分层数以地下室全面积计算,建筑物无地下室不计取该项费用。具体费用如下表:
地下室层数 |
费用标准 |
一层 |
2元/m2 |
两层 |
3元/m2 |
三层 |
4元/m2 |
四层及以上 |
5元/m2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成井:轻型井点、喷射井点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管井井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管井深度计算;施工过程中遇卵石层、碎石层、砾石层另按石层深度计算成井增加费。
二、排水、降水: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排水的使用以“套·天”计算;管井井点使用以“座·天”使用。
三、使用天数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天数计算。一天按每昼夜24小时计算。
四、抽水机抽水按台班签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