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点型探测器、线型探测器、按钮、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空气采样型探测器、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消防广播(扬声器)、消防专用模块(模块箱)、远程控制箱(柜)、火灾报警器、多线联动控制器、消防广播及电话主机(柜)、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备用电源及电池主机柜、报警联动控制一体机的安装工程。
二、本章适用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
三、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压接端头(挂锡)、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2.本体调试。
四、有关说明:
1.安装定额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项目。
2.闪灯执行声光报警器。
3.气体灭火控制盘安装,执行火灾报警联动一体机(64点以内)定额项目。
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报警控制器按点执行火灾报警器安装定额。
(2)探测器模块按输入回路数量执行相应的单、多输入模块安装。
(3)剩余电流互感器执行多输入模块<勘误一:(原文)相应电气>安装定额。
(4)温度传感器执行线型探测器安装定额。
5.消防电源监控系统:
(1)消防电源监控系统主机按设备容量(点数)执行火灾报警器安装定额。
(2)电压传感器、电压电流传感器执行多输入模块安装定额。
6.防火门监控系统:
(1)防火门监控系统主机按设备容量(点数)执行火灾报警器安装定额。
(2)防火门监视器,按其输入回路数量执行相应的单输入模块、多输入模块安装定额。
(3)防火门监控器,按其控制回路数量执行相应的单输入单输出模块、多输入多输出模块安装定额。
(4)闭门器及门磁开关安装执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相应定额。
7.本章不包括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内容,执行《第四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8.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安装中不包括消防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点型探测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不分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个”、“对”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红外光束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定额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
二、线形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以“m”为计量单位。定额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三、各种按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综合考虑,执行时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
四、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空气采样管依据图示设计长度计算,以“m”为计量单位;极早期空气采样报警器依据探测回路数按设计图示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安装按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执行时不得调整。
七、消防广播(扬声器)不分规格、型号,区分不同安装方式,以“个”为计量单位。
八、火灾报警联动一体机、火灾报警器、多线联动控制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区分不同点数、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报警联动控制设备的点数是指设备本身的容量,而与设备所连接的实际点数无关。
八、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九、消防电话主机按“路”数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安装包括PC机、彩色显示器、打印机等成套装置,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