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弹软土基处理定额中已包含人工挖土内容,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采用机械挖土的,套用《第一册 通用项目》相应定额项目,填料套用本册相应定额项目。
二、抛石挤淤定额按机械运输至抛石点抛石、人工配合整平考虑,如施工现场石料二次转运的,运输费用另行计算。边坡防护陆上抛石按机械运输至抛石点人工抛石考虑,石料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三、袋装砂井直径按?70mm考虑,设计直径与定额取定不同的,材料消耗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四、单轴、双轴、三轴水泥搅拌桩定额均按照二搅二喷施工工艺考虑,定额已综合考虑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和搅拌,实际施工工艺不同的,定额不再调整。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套用相应定额,人工及搅拌机械乘以系数0.5,材料不计。
五、水泥搅拌桩水泥掺量按加固土体的15%考虑,设计掺量与定额取定不同的,调整换算。土体容重设计未明确的,按1800kg/m3计算。
六、高压旋喷桩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取定不同的,根据设计进行调整。高压旋喷桩施工方法由设计确定,设计未明确的,按照各种施工方法的理论有效直径(单重管法50cm,双重管法80cm,三重管法120cm)确定。
七、CFG(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的桩身混凝土强度按C15考虑,实际使用时,按设计强度及相应配合比调整材料用量。因地质原因引起的CFG桩的充盈系数与定额取定不同的,可以根据设计变更或现场经签证确认的试验数据进行调整。水泥粉煤灰碎石混合料的损耗率为1.5%。
八、CFG(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处理软土地基定额采用钻孔成桩时,每立方米桩体积的混凝土用量按1.29m3考虑;采用沉管沉桩时,每立方米桩体积的混凝土用量按1.15m3考虑。
九、小口径灌注混凝土桩在原位打扩大桩时,人工乘以系数0.85,机械乘以系数0.5。小口径灌注混凝土桩顶至地面部分采用砂、石代替混凝土的,定额材料应进行换算。
十、粉喷桩、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桩、CFG桩、小口径灌注混凝土桩等施工,要求对桩的强度、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检测的,其检测费用未包括在相应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中,应根据设计或相关规定要求另行计算。上述定额中均不含桩帽,如需计算时执行《第三册 桥涵工程》“有底模承台”定额。
十一、路基回填利用石方定额,按利用现场开挖石方考虑,不得另行计取石料的材料费。
十二、定额中分层注浆的加固半径按0.8m考虑,压密注浆的加固半径按0.75m考虑。浆体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用量按设计含量计算,设计未明确的,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计算。
十三、地基注浆加固项目应根据设计文件中的描述执行相应定额。地基注浆加固以“孔”为单位的定额均按全区域加固考虑,设计加固深度与定额取定不同的内插计算;设计采取局部区域加固的,人工费用和钻机台班数量不变,材料(注浆阀管除外)和其他机械台班按设计加固深度与定额深度同比例调减。地基注浆加固以“m3”为单位的定额,均已综合取定各种深度。
十四、监测孔布置分为地表和地下两部分,其中地表测孔设计深度与定额取定不同的,内插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抛石挤淤、抛石防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袋装砂井、振冲碎石桩、粉喷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塑料排水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打入原地面以下的长度和埋入砂垫层的长度之和计算。
四、水泥搅拌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乘以桩截面积的体积计算,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的长度计算。
五、高压旋喷桩的钻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距离的长度计算,喷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的体积计算。
六、钉型双向搅拌桩、CFG桩、小口径灌注混凝土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横断面面积乘以桩长的体积计算。
七、地基注浆加固以孔为单位的项目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八、地基注浆加固以“m3”为单位的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加固土体体积计算。
九、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锚固沟外边缘所包围的面积(含锚固沟的底面积和侧面积)计算。
十、路基盲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十一、路基回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二、沉降位移观测设施,按设计图示沉降或位移观测设施的设置处数计算。其中,沉降观测设施以高5m为基准,可按设计高度以米为单位进行调整。
十三、监测孔布置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计算。
十四、监控测试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数量和监测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