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人工挖孔桩、钻(冲)孔桩、旋挖钻孔桩入岩增加费:极软岩及软岩(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15MPa)不计算入岩增加费,较硬岩及以上岩石计算入岩增加费,较软岩(15MPa<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30MPa)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
二、人工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已包括规范规定高出土面的20cm高度;桩芯混凝土另行套用本章相应定额子目。
三、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重量为加工后的成品重量,包括加劲肋及连接用法兰盘等全部钢材质量,设计未提供质量的,参考下面的质量表进行计算,桩径不同时可按内插法调整。本章定额中陆上埋设钢护筒按周转使用量考虑;水上埋设钢护筒为一次投入量,实际施工中护筒可回收,应计算相应的回收价值。
桩径(mm) |
800 |
1000 |
1200 |
1500 |
2000 |
2500 |
每米护筒重量(kg/m) |
155.06 |
184.87 |
285.93 |
345.09 |
554.6 |
693.25 |
四、钻(冲)孔桩定额中已综合考虑陆上施工所需的钢护筒埋设及拆除、泥浆池砌筑及拆除。实际需要单独计算桩钢护筒埋设及拆除费用的,应扣减相应定额中钢护筒及汽车式起重机用量。
五、钻(冲)孔桩定额按钻孔施工考虑,实际为冲孔的,定额中的钻孔桩机换算为冲孔桩机,其余不变。
六、灌注桩检测管制作安装适用于灌注桩的超声波检测。
七、灌注桩混凝土按普通混凝土导管倾注考虑,采用水下混凝土的,混凝土材料进行换算。定额中已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以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不得重复计算。
八、灌注桩充盈系数按1.2考虑,混凝土施工损耗率按1.5%考虑。
九、本章定额中护壁泥浆按普通泥浆考虑。地质条件许可、可利用原有土质自造泥浆的,扣除相应定额中粘土含量。
十、定额不包括清除地下障碍物,实际发生的另行计算。
十一、本章未包括钻机安拆场外运输、废泥浆处理及外运,实际发生的另行计算。泥浆外运应区分直接外运或晒干后外运,分别套用本章泥浆运输定额或《通用项目》册淤泥外运的定额。
十二、设计要求灌注桩预埋铁件的,套用钢筋工程章相应定额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挖孔桩按设计图示桩长乘以成孔护壁外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人工挖孔桩桩芯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当设计未提供桩芯详细尺寸时,参考下表数据计算:人工挖孔桩挖淤泥、流砂以及入岩增加费按相应土(岩)层设计厚度乘以成孔护壁外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扩大头预算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结算按实际签证确认体积并入主体工程量计算;凿人工挖孔桩护壁的工程量应扣除人工挖孔桩桩芯体积以体积计算。
二、钢护筒埋设及拆除按设计质量或设计图示护筒长度乘以每米护筒质量计算。
三、钻(冲)孔灌注桩按设计图示桩长增加1.0m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入岩增加费按设计入岩体积计算;泥浆运输按桩的成孔体积(成孔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乘1.8以体积计算。
四、旋挖钻孔桩按设计图示入土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计算;入岩增加费按设计入岩体积计算;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1.0m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计算。
五、灌注桩钢筋笼、插筋、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六、灌注桩凿桩头工程量按凿桩头长度乘以设计桩截面积再乘1.2以体积计算。
七、声测管按设计图示尺寸管道规格及长度以质量计算。
八、桩头钢筋截断按实际所需截断的钢筋根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