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桥涵工程各种现浇混凝土构筑物。
二、本章未包括的预埋铁件项目,按设计用量套用“4 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三、本章定额中均不包括扒杆、提升模架、拐脚门架、悬浇挂篮等金属设备。
四、片石<勘误一:(原文)毛石>混凝土基础定额中的块石含量为15%,设计块石含量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消耗量不变。
五、承台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分别执行本章有底模或无底模子目。
六、支撑梁定额适用于为防止因填土推力造成桥台向内位移而设置在基础上方、两桥台(墩)之间的纵向梁体。
七、设计钢纤维混凝土中的钢纤维含量与定额不同的,可以换算。
八、墩台高度为基础顶、承台顶到盖梁、墩台帽底或0号块件底的高度。
九、索塔、横梁、顶梁、腹系杆高度和安装垫板、束道、锚固箱的高度均为桥面顶到索塔顶的高度。当塔墩固结时,工程量应为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以上至塔顶的全部数量。当塔墩分离时,工程量应为桥面顶面以上至塔顶的数量,桥面顶部以下部分的数量套用墩台定额项目。
十、本章中高度20m以上空心墩、索塔定额,按提升模架配合施工考虑。定额已考虑提升模架上升和下降的费用,但提升模架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十一、高20m内非泵送、泵送Y形墩,套用本章高度10m内的相应定额分别乘以系数1.22、1.08,但混凝土用量不变。<勘误一:(原文)高20m内非泵送、泵送Y形墩套用本章高度10m内的相应定额,混凝土用量不变,其余人、材、机消耗量分别乘以系数1.22、1.08。>
十二、高20m内非泵送、泵送薄壁墩,套用本章高度10m内的相应定额分别乘以系数1.21、1.035,但混凝土用量不变。<勘误一:(原文)高20m内非泵送、泵送薄壁墩套用本章高度10m内的相应定额,混凝土用量不变,其余人、材、机消耗量分别乘以系数1.21、1.035。>
十三、对于高度大于40m的高墩、索塔,使用本定额时应考虑设置必要的施工电梯和塔式起重机配合施工。
十四、采用沥青混合料铺装桥面时,套用《第二册 道路工程》相应定额项目,铺装面积在800m2以内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不扣除0.03m3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现浇构筑物混凝土制作工程量,按现浇混凝土浇捣相应子目的定额混凝土含量计算。
三、混凝土输送按混凝土相应定额的混凝土消耗量以体积计算,若采用多级输送时,工程量应分级计算;泵管安拆按需要的长度计算;泵管使用按需要的长度以及使用天数以“m·d”计算。
四、桥面防水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