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水处理工程相关的专业设备安装。
二、本章中的搬运工作内容、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机具和材料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出库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三、本章各机械设备项目中已含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工作,成套设备和分系统调试执行我省现行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四、本章设备安装定额按无外围护的施工条件编制,在有外围护的施工条件下施工的,定额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五、移动式格栅除污机、桁车式刮泥机等涉及轨道安装的设备,其轨道及相应附件安装执行我省现行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六、本章定额均未考虑各类设备的预埋件安装及设备基础的二次灌浆,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本章未编制冲洗装置、布气钢管以及其他金属管道防腐相应定额,发生时,执行我省现行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八、曝气机、臭氧消毒、除臭、膜处理、氯吸收装置、转盘过滤器等设备安装定额均仅考虑了主体设备的安装内容,与主体设备配套的管路系统(管道、阀门、法兰、泵)、风路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未考虑在定额内,应根据设计执行我省现行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九、有关说明:
1.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另行计算。
2.格栅制作安装、平板格网制作安装定额均按现场加工制作、组件拼装施工考虑,采用成品的,执行相应整体安装定额。
3.旋流沉砂器定额未考虑工作桥安装内容,工作桥安装执行我省现行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4.周边传动刮泥机不分单、双驱动,均执行本章相应定额。
5.桁车式刮泥机在斜管沉淀中安装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6.吸泥机定额按虹吸式考虑,设计采用泵吸式机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7.中心传动吸泥机定额按单管式考虑,设计采用双管式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8.布气管执行本章定额时,与布气管相连的通气管执行我省现行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布气管与通气管的划分以通气立管的底端与布气管相连的弯头为界。布气管定额已综合考虑了配套管件的安装。
9.平叶浆、折板浆、螺旋桨立式混合搅拌机定额均按浆叶外径3m以内编制,池内安装深度超过3.5m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10.管式混合器定额按“两节”编制,设计为“三节”的,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3。
11.污泥脱水机械定额已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下排,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板框压滤机安装定额考虑的安装方式为:采用大型起吊设备安装,在支承结构完成后安装板框压滤机,板框压滤机就位后再进行厂房土建封闭。
12.本章闸门定额均已考虑闸槽安装以及单吊点、双吊点的内容,设计闸门开启方向和进行出水方式不同的,不作调整。铸铁圆闸门定额已综合考虑升杆式和暗杠式等闸门机构形式,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设计深度大于6m的,另行计算增加费用。铸铁方闸门定额按带门框座、安装深度6m以内考虑。
13.铸铁堰门定额的安装深度按3m以内考虑。
14.启闭机定额的安装深度分别按手轮式3m、手摇式4.5m、电动6m、气动3m以内编制。
15.集水槽制作定额均已综合考虑了钻孔或铣孔的人工、机械,不得重复计算。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定额已考虑了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二遍调合漆的人工和材料,不得重复计算。设计底漆、面漆的品种、遍数与定额取定不同的,调整换算。
16.碳钢、不锈钢矩型堰板执行齿型堰板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
17.金属齿型堰板定额是按有连接板方式考虑的,非金属堰板定额是按无连接板方式考虑的,安装方法不同的,定额不作调整。
18.金属堰板安装定额是按钛钢考虑的,不锈钢堰板套用金属堰板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主材换算,其他不变。
19.非金属堰板安装定额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20.斜板、斜管安装定额按成品安装考虑,设计材质不同的,不作换算。
21.膜处理设备未考虑膜处理系统单元以外的水泵、风机、曝气器、布气管、空压机、仪表、电气控制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内容,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压榨机、刮砂机、吸砂机、刮泥机、刮吸泥机、撇渣机、砂(泥)水分离器、曝气机、搅拌机、推进器、氧吸收装置、带式压滤机、污泥脱水机、污泥浓缩机、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污泥输送机、污泥切割机、启闭机、臭氧消毒设备、离子除臭设备、转盘过滤器等区分设备类型、材质、规格、型号和参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滗水器区分不同型号及堰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巴氏计算槽槽体安装区分不同的渠道和喉宽,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生物转盘区分设备重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电动机的重量并入设备重量计算。
二、一体化溶药及投加设备、粉料储存投加设备投加机及计量输送机、二氧化氯发生器等设备不分设备类型、规格、型号和参数,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粉料储存投加设备料仓区分料仓不同直径、高度、重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三、膜处理设备区分设备类型、工艺形式、材质结构以及膜处理系统单元产水能力,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四、紫外线消毒设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模块组计算。
五、格栅、平板格网、格栅罩区分不同材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集水槽区分不同材质和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钢网格支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六、曝气器区分不同类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水射器、管式混合器区分不同公称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拍门区分不同材质和公称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七、闸门、旋转门、堰门区分不同尺寸,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升杆式铸铁泥阀、平底盖闸区分不同公称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八、布气管区分不同材质和直径,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九、堰板制作区分材质、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堰板安装区分材质、厚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板、斜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