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打、压桩系指打到余出自然地坪0.5m以内。定额已包括打、压桩损耗。
二、本章均为打、压垂直桩,如打、压斜桩,斜度小于1:6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斜度大于1:6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三、打、压各类预制混凝土桩均包括从现场堆放位置至打桩桩位的水平运输,未包括运输过程中需要过桥、下坑及室内运桩等特殊情况。
四、打、压各类预制桩定额分打桩、接桩、送桩。打定型短桩已包括接桩和送桩。
五、打、压试桩时,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
六、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桩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七、打、压各类预制混凝土桩,定额按购人成品构件考虑。
八、灌注桩及静钻根植桩定额子目内,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一般不予调整。
九、灌注桩钢筋笼按“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截、凿钻孔灌注桩,如设计图示桩径>φ800以上的,则相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
十一、各类桩顶与基础底板钢筋的焊接,按“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十二、静钻根植桩子目未包括接桩、管桩填芯,可另行计算。
十三、灌注桩后压浆的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相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注浆管材质、规格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十四、灌注桩后压浆声测管埋设,若遇材质、规格不同时,用料可以调整,但人工不变。
十五、小型打、压桩工程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不满下列数量的工程为小型打桩工程:
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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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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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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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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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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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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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注混凝土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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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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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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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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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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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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