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现浇混凝土
1.现浇混凝土分为泵送预拌混凝土和非泵送预拌混凝土。泵送预拌混凝土定额不包括泵送费用(泵管、输送泵车、输送泵);泵送费用按“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2.定额内的泵送预拌混凝土子目,如采用非泵送预拌混凝土者,按相应泵送预拌混凝土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乘以系数1.25。
3.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4.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板,执行平板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
5.挑檐、天沟壁、雨篷翻口壁高度超过400mm时,按全高执行栏板子目。
6.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300mm、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但≤8的剪力墙,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的剪力墙按相应柱定额计算。短肢剪力墙其形状包括L、Y、十字、T形剪力墙。
7.独立现浇门框按构造柱定额子目执行。
8.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浇捣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墙体下部的现浇混凝土翻边,按圈梁定额子目执行。
9.空心砌块内灌注混凝土,按实际灌注混凝土体积计算,按构造柱子目执行。
10.凸出混凝土柱、梁的线条,并入相应柱、梁构件内;凸出混凝土外墙面、阳台梁、栏板外侧≤300mm的装饰线条,执行扶手、压顶子目;凸出混凝土墙面、梁外侧>300mm的板,按伸出部分的梁、板体积合并计算,执行悬挑板子目。
11.散水、坡道混凝土按厚度60mm编制,如设计厚度不同时,可作换算,但人工不作调整。
12.大体积混凝土(指基础底板厚度大于1m的地下室底板或满堂基础等)养护期保温按相应定额子目增加其他人工0.01工日,草袋增加0.469m2。大体积混凝土测温费另计。
13.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未包括预埋铁件、预埋螺栓、支撑钢筋及支撑型钢等,若实际发生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14.零星构件是指单体体积在0.1m3以内的未列定额子目的小型构件。
二、装配整体式建筑结构件及其他
1.装配整体式建筑结构件安装不分构件外形尺寸、截面类型以及是否带有保温及门窗洞口,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构件种类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2.结构件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结构件固定所需临时支撑的搭设方式、支撑类型(含支撑用预埋件)及数量,定额未包括结构件卸车、堆放支架及垂直运输机械等内容。
3.预制混凝土柱、墙板、女儿墙等安装子目已包括结构件底部注浆料灌逢及外墙板接缝处嵌缝、打胶等工作内容。预制混凝土楼梯子目已包括干混砂浆座浆的工作内容。
4.预制阳台板安装不分板式或梁式,均执行同一定额子目。预制空调板安装子目适用于单独预制的空调板安装,依附于阳台板制品上的栏板、翻沿、空调板,并
入阳台板内计算。
5.套筒注浆不分部位、方向,按锚入套筒内的钢筋直径不同,执行相应定额子目。
6.预制混凝土墙板构件内如带有门窗框者,在计算相应门窗时,应扣除门窗框安装人工及塞缝材料。
7.与预制混凝土构件连接形成整体构件的现场后浇混凝土的浇筑、钢筋、模板等部分,分别按本章及“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8.装配整体式建筑工程的外脚手架,按“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85计算,垂直运输与建筑物超高增加,按“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执行,其中执行建筑物超高增加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0.7计算。
9.住宅排气道定额按工厂制品(含配件)、现场安装编制,定额内不包括风帽承托板,风帽承托板按相应定额零星构件子目执行。
10.预制零星构件子目适用于沟盖板等小型构件。
三、钢筋
1.钢筋除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等子目外,其余子目均按成型钢筋分不同构件部位编制。
2.钢筋以手工绑扎为准。钢筋接头按设计图示标明的长度或规范规定的搭接倍数考虑。若采用机械连接接头,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3.如采用现场制作钢筋时,按定额附表内现场制作钢筋相应子目替换定额内的成型钢筋消耗量,其他不变。
4.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按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系数1.50。
5.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6.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综合考虑了一端、二端张拉;锚具按单锚与群锚分列子目,单锚按单孔锚具编入,群锚按3孔锚具编入。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长度大于50m时,应采用分段张拉。
7.钢筋种植子目不包括钢筋本身质量,另按植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并入相应定额内计算。
8.如使用化学螺栓,可另行计算,但应扣除定额子目内的植筋胶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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