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墙、柱、梁面抹灰及镶贴块料面层
1.抹灰子目中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可以调整;如设计厚度与定额取定厚度不符时,按相应增减厚度子目调整。砂浆按中级标准,抹灰砂浆分层厚度详见下面附表。
2.圆弧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及镶贴块料面层按墙面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5。
3.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内侧抹灰工程量按其投影面积计算(块料按展开面积计算);女儿墙无泛水挑砖者,按墙面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0,女儿墙带泛水挑砖者,人工乘以系数1.30,女儿墙外侧并入外墙计算。
4.窗间墙的单独抹灰及镶贴块料面层按墙面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
5.墙、柱、梁面及零星项目找平层定额仅适用于单独做找平层的项目。
6.墙、柱、梁面抹灰及镶贴块料定额子目不包括刷素水泥浆、刷素水泥浆执行本章墙、柱面刷素水泥浆定额子目。
7.阳台、雨篷抹灰定额中已综合了底面、上面、侧面及悬臂梁等的全部抹灰面积。
8.抹灰及镶贴块料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天沟、水平遮阳板、窗台板、压顶、池槽(镶贴块料)、花台、展开宽度>300mm的门窗套、挑檐、竖横线条以及≤0.5m2的其他各种零星项目。
9.装饰线条适用于突出墙面且展开宽度≤300mm的门窗套、挑檐、竖横线条等抹灰。三道线以内为普通线条,三道线以外为复杂线条。
二、墙、柱、梁饰面及隔断
1.墙、柱、梁饰面及隔断定额子目中的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
2.木龙骨基层定额按双向编制,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乘以系数0.55。
3.柱饰面面层定额按矩形柱编制,如遇圆形者,按相应柱饰面面层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4.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定额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边、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按“第十五章其他装饰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5.如设计要求做防腐或防火处理者,按“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三、幕墙
1.带骨架幕墙定额按幕墙骨架基层与幕墙面层分别编列子目。
2.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已包含封边、封顶、四周收口;曲面、异形幕墙按相应定额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5。型材、挂件如设计用量与定额取定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3.幕墙饰面中的结构胶与耐候胶如设计用量与定额取定用量不同时,消耗量按设计计算用量加15%的施工损耗计算。
4.玻璃幕墙设计带有平、推拉窗者,并入幕墙面积计算,窗的型材用量可以调整。
5.玻璃幕墙型钢骨架,按墙饰面外墙型钢骨架子目执行。预埋铁件按“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附表 墙柱面一般抹灰 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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