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本市工业与民用建筑(规划红线内)的生活用给排水、采暖、空调水、燃气系统中的管道、附件、器具及附属设备等安装工程。 二 、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 (一)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 (二)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 50014 (三)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 (四)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五)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 50738 (六)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七) 《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 (八)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九)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 (十)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十一) 《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十二) 《建筑给水聚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49 (十三)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 (十四)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 (十五) 《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 (十六)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十七) 《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 50751 (十八) 《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 50788 (十九)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 (二十) 《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 (二十一) 《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 (二十二) 《城镇供热直埋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98 (二十三)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 (二十四) 《建筑给水排水薄壁不锈钢管连接技术规程》CECS 277 (二十五) 现行国家建筑设计标准图集、协会标准、产品标准等其它资料。 三、本册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一) 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泵房、站类管道以及建筑物内加压泵房、空调制冷机房、消防泵房的管道,管道焊缝热处理、无损探伤,医疗气体管道执行本定额第八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二) 本册定额未包括燃气系统的室外管道工程、 燃气表、 阀门等设备和配件的安装,执行《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预算定额》(SHA6-31-2016)相关定额项目。 (三) 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采暖、给排水设备安装,执行本定额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等相关定额项目。 (四) 给排水、采暖设备、器具等电气检查、接线工作,执行本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五)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本定额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六) 挖填土项目中,单根埋地管道、挖土深度在 1.5m 以内的,以“m”为计量单位;多根埋地管道、挖土深度在 1.5m 以内的,以“m3 ”为计量单位。挖土深度在 1.5m 以上的、及其涉及到管沟、工作坑及井类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垫层、基础、砌筑、地沟盖板预制安装、 路面开挖及修复、 管道砼支墩的项目, 以及混凝土管道、 水泥管道安装执行 《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SH01-31-2016)相关定额项目。混凝土管道、水泥管道安装执行《上海市城镇给排水管道工程预算定额》(SHA8-31-2016相关定额项目)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调整系数的规定: (一) 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 5%计算,其中人工占 35%。室外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该费用。 (二) 工程超高费(即操作高度增加费):按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 3.6m 为限,超过3.6m 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定额人工乘以下列系数。工程超高费全部为人工费用。
(三) 高层建筑增加费(高层建筑指高度在 6 层或 20m 以上的工业和民用建筑)增加 的费用按下表分别计取。
高层建筑增加费中,其中的 65%为人工降效,其余为机械降效。 (四) 在洞库、地沟、结构管道间(井)、管廊内安装的项目,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20。 (五) 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系统工程人工费的 10%计算,其中人工占 35%。 (六) 空调水系统调整费按空调水系统工程(含冷凝水管)人工费的 10%计算,其中人工占 35%。 五、本册与市政管网工程的界线划分 (一) 给水、采暖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或以计量表、阀门(井)为界 。 (二) 室外排水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三) 燃气管道定额以用户室内燃气表为界,适用于室内燃气表之后的镀锌钢管(螺纹连接)管道安装。 六、本册各定额子目,均包括安装物的外观检查。 七、凡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和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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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管道安装 |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给排水管道、采暖管道、空调水管道、燃气管道的安装。 二、本章定额适用范围: (一)给排水管道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排水管道的安装,包括镀锌钢管、钢管、不锈钢管、铜管、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等不同材质的管道安装及室外管道碰头等项目。 (二)采暖管道定额适用于室内外采暖管道的安装,包括镀锌钢管、钢管、塑料管、预制保温管以及室外管道碰头等项目。 (三)空调水管道定额适用于室内空调水管道安装,包括镀锌钢管、钢管、塑料管等项目。 (四)燃气管道定额适用于用户燃气表之后的室内燃气镀锌钢管螺纹连接的管道安装。 三、管道的界限划分: (一)给排水管道的界限划分: 1、室内外给水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室内外排水管道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3、与工业管道界线以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与设在建筑物内的水泵房(间)管道以泵房(间)外墙皮为界。 (二)采暖管道的界限划分: 1、室内外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室外设有采暖入口装置者以入口装置循环管三通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限以锅炉房或热力站外墙皮1.5m为界。 3、与设在建筑物内的换热站管道以站房外墙皮为界。 (三)空调水管的界限划分: 1、室内外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设在建筑物内的空调机房管道以机房外墙皮为界。 (四)燃气管道的界限划分: 1、室内设燃气公司燃气表或阀门的,以其燃气表或阀门为界,后端为本册定额燃气管道的适用范围; 2、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或以墙外三通为界。 四、不同系统的室外管道安装不分地上与地下,均执行相应系统的同一子目。 五、管道的适用范围: (一)给排水管道适用范围: 1、给水管道适用于生活饮用水、热水、中水及压力排水等管道的安装。 2、塑料管安装定额适用于UPVC、PVC、PP-C、PP-R、PE、PB管等塑料管安装。 3、镀锌钢管(螺纹连接)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焊接钢管的螺纹连接。 4、钢塑复合管安装定额适用于内涂塑、内外涂塑、内衬塑、外覆塑内衬塑复合管道安装。 5、钢管沟槽连接定额适用于镀锌钢管、焊接钢管及无缝钢管等沟槽连接的管道安装。不锈钢管、铜管、复合管的沟槽连接,可参照执行。 (二)采暖管道适用范围: 1、镀锌钢管(螺纹连接)定额适用于室内、外焊接钢管的螺纹连接。 2、预制直埋保温管安装定额适用于按照行业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CJ114-2000)要求生产的成品保温管道及管件的安装。 (三)空调水管道适用范围: 1、镀锌钢管(螺纹连接)安装定额适用于空调水系统中采用螺纹连接的焊接钢管、钢塑复合管的安装项目。 2、空调冷热水镀锌钢管(沟槽连接)安装定额适用于空调冷热水系统中采用沟槽连接的公称直径DN150以下焊接钢管的安装。 (四)燃气管道适用范围: 1、燃气管道安装项目适用于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0.4MPa(中压)的燃气系统。 2、室内镀锌钢管螺纹连接定额适用于室内设燃气公司进户燃气表或进户点之后的燃气管道的安装。 六、有关说明: (一)除燃气管道安装定额外,本章管道定额均包括相应管件安装、水压试验及水冲洗工作内容。燃气管道安装定额包括管道及管件安装、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空气吹扫等工作内容。本章各种管道定额中的管件均按成品管件数量系综合取定;执行定额时,成品管件数量可依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或参照本册附录《管道管件数量取定表》计算,定额中其它消耗量均不作调整。 (二)本册定额管件含量中不含与螺纹阀门配套的活接、对丝,其用量含在螺纹阀门安装定额中。 (三)钢管焊接安装项目中均综合考虑了成品管件和现场煨制弯管、摔制大小头、挖眼三通。 (四)管道安装定额中,除采暖室内直埋塑料管和室内直埋塑料给水管项目中己包括管卡安装外,均不包括管道支架、管卡、托钩等制作安装以及管道穿墙、楼板套管制作安装等工作内容,发生时,应按本册第二章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五)室内空调机房与空调冷却塔之间的冷却循环水管道执行空调冷热水管道相关定额。 (六)安装带保温层的管道时,可执行相应材质及连接形式的管道安装定额,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管道接头保温执行本定额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定额项目,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 (七)室内外采暖、空调水管道在过路口或跨绕梁、柱等障碍时,如发生类似于方形补偿器的管道安装形式,执行本册定额第三章方形补偿器制作安装相应定额子目。 (八)给排水和采暖系统室外管道碰头定额适用于新建管道与已有水源、热源管道的碰头连接;如已有水源管道已做预留接口则不得再计。 (九)给排水管道有关说明: 1、管道安装定额中,包括水压试验及水冲洗内容,管道的消毒冲洗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定额子目另行计算。排(雨)水管道包括灌水(闭水)及通球试验工作内容;排水管道不包括止水环、透气帽本体材料,发生时按实际数量另计材料费。 2、室内柔性铸铁排水管(机械接口)按带法兰承口的承插式管材考虑。 3、雨水管系统中的雨水斗及雨水口安装执行本册定额第四章相应定额。 4、塑料管热熔连接管道外径dn125及以上管径按热熔对接连接考虑。 5、室内直埋塑料管道是指敷设于室内地坪下或墙内的塑料给水管段;包括充压隐蔽、水压试验、水冲洗以及地面划线标示等工作内容。 (十)采暖管道有关说明: 1、室内直埋塑料管定额包括充压隐蔽、水压试验、水冲洗以及地面划线标示工作内容;适用于敷设于室内地坪下或墙内的由采暖分集水器连接散热器及管井内立管的塑料采暖管段。直埋塑料管分别设置了热熔管件连接和无接口敷设两项定额项目,不适用于地板辐射采暖系统管道。地板辐射采暖系统管道执行本册第五章相关定额项目。 2、采暖塑铝稳态复合管道安装定额按相应塑料管道安装定额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其它不变。 3、预制直埋保温管安装定额适用于按照行业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CJ114-2000)要求生产的成品保温管道及管件的安装,如实际材质规格与该标准规定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4、预制直埋保温管安装定额中己包括管件安装,但不包括接口保温,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与原有管道碰头安装定额不包括与供热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以及通水试验的用水量,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空调冷热水管道 1、空调凝结水管道安装项目是按集中空调系统编制的,并适用于户用单体空调设备的凝结水管道系统的安装。 (十二)燃气管道: 1、已验收合格未及时投入使用的管道,使用前需做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空气吹扫的,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关定额。 2、燃气公司进户燃气表或进户点之后的室内燃气镀锌钢管管道中的阀门,执行本册相应定额子目。 3、燃气检漏管安装执行相应的管道安装定额。 4、燃气管道系统的其它设备、部件、管道,以及室外管道警示带、示踪线、地面警示标志桩、氮气置换、与已有管道碰头、及连接后的单独试压等施工安装项目执行《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预算定额》(SHA6-3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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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架及其它 |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管道支架、设备支架和各种套管制作安装,管道水压试验,管道消毒、冲洗,成品表箱安装,剔堵槽、沟,机械钻孔,堵洞,管道人工挖土等项目。 二、管道支架制作安装项目,适用于室内外管道的管架制作与安装。如单重大于lOOkg时,应执行本章设备支架制作安装定额。 三、管道支架采用木垫式、弹簧式管架时,均执行本章管道支架安装项目,支架中的弹簧减震器、滚珠、木垫等成品件重量应计入安装工程量,其材料数量按实计入。 四、成品管卡安装定额,适用于与各类管道配套的立、支管成品管卡的安装。 五、管道、设备支架的除锈、刷油,执行本定额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六、套管制作安装和套管安装定额均包括了预留孔洞及配合浇筑混凝土工作内容。 七、套管制作安装定额己包含堵洞工作内容。本章所列堵洞项目,适用于由于建设方现场变更等造成的现场管道在穿墙、楼板时的洞口封堵,计算时须提供建设方确认的书面资料。 八、套管内填料按油麻编制,如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工程要求调整换算填料。 九、保温管道穿墙、板采用套管时,按保温层外径规格执行套管相应定额。 十、本章中管道保护管定额适用于在管道系统中,为避免外力(荷载)直接作用在介质管道外壁上,造成介质管道受损而影响正常使用,在介质管道外部设置的保护性管段。 十一、水压试验定额仅适用于因工程需要而发生的非正常情况的管道水压试验。管道安装定额中已经包括了规范要求的水压试验,不得重复计算。 十二、因工程需要再次发生管道冲洗时,执行本章消毒冲洗定额子目,同时扣减定额中漂白粉消耗量,其它消耗量乘以系数0.6。 十三、成品表箱安装适用于水表、热量表、燃气表箱的安装。 十四、机械钻孔定额是按混凝土墙体及楼板考虑的,厚度系综合取定。如实际墙体厚度超过300mm,楼板厚度超过220mm,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各种砌筑墙体和轻型墙体的钻孔按机械钻孔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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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管道附件 |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螺纹阀门、法兰阀门、塑料阀门、沟槽阀门、法兰、减压器、疏水器、除污器、水表、热量表、倒流防止器、水锤消除器、补偿器、软接头(软管)、塑料排水管消声器、浮标液面计、浮标水位标尺等安装。 二、阀门安装均综合考虑了标准规范要求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工作内容。若采用气压试验时,除定额人工外,其它相关消耗量可进行调整。 三、安全阀安装后进行压力调整的,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2.O。螺纹三通阀安装按螺纹阀门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3。 四、电磁阀、温控阀安装均包括了配合调试工作内容,不再重复计算。 五、对夹式蝶阀安装已含双头螺栓用量,与其连接的法兰执行相应安装定额时,应扣除法兰安装定额子目中的螺栓用量。 六、浮球阀安装己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 七、与螺纹阀门配套的连接件,如设计与定额中材质不同时,可按设计进行调整。 八、法兰阀门、法兰式附件安装定额均不包括法兰安装,应另行执行相应法兰安装定额。 九、电动阀门安装执行阀门安装相应定额,接线和调试应执行本定额第五册《建筑智能化工程》相关定额子目。 十、过滤器安装执行相应口径的阀门安装定额子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十一、每副法兰和法兰式附件安装定额,均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螺栓的材料用量。 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考虑,如工程要求采用其他材质可按实调整。 十二、减压器、疏水器安装分别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OISS105和05R407编制,且均按成组安装考虑。疏水器组成安装未包括止回阀安装,若安装止回阀执行阀门安装相应定额子目。单独安装减压器、疏水器时执行阀门安装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除污器组成安装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3R402编制,适用于立式、卧式和旋流式除污器成组安装。 十四、普通水表、IC卡水表安装不包括水表前的阀门安装。水表安装定额是按与钢管连接编制的,若与塑料管连接时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机械消耗量可按实调整。 十五、水表成组安装是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S502编制的。法兰水表(带旁通管)组成安装定额中三通、弯头均按成品管件考虑。 十六、热量表组成安装是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0K509、10R504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可按法兰、阀门等附件单独执行相应安装定额子目计算。热水采暖入口成套热量表包括热量表、差压控制阀、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积分仪安装内容;户用成套热量表包括热量表、温度传感器、积分仪安装工作内容。 十七、倒流防止器组成安装是根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2S108-1)编制的,按连接方式不同分为带水表与不带水表安装。 十八、本章器具组成安装项目己包括标准设计图集中的旁通管安装,旁通连接管所占长度不再另计管道工程量。 十九、本章器具组成安装均分别依据现行相关标准图集编制的,其中连接管、管件均按钢制管道、管件及附件考虑,如实际采用其它材质组成安装,则按相应项目分别计算。器具附件组成如实际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法兰、阀门等附件单独执行相应安装定额子目或作调整。 二十、补偿器定额包括方形补偿器制作安装和焊接式、法兰式成品补偿器安装,成品补偿器包括球形、填料式、波纹式补偿器。补偿器安装定额包括就位前进行预拉(压)工作。 方形补偿器管道所占长度计入管道安装工程量。方形补偿器若为成品安装,其管道长度不得重复计算。 二十一、法兰式软接头安装适用于法兰式橡胶及金属挠性接头安装。 二十二、塑料排水管消声器安装按成品考虑。 二十三、浮标液面计、水位标尺分别依据《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和《全国通用给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如设计与标准图集不符时,主要材料可作调整,其它不变。 二十四、本章所有安装定额均不包括固定支架的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第二章相应定额。 |
第四章 卫生器具 |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浴缸、净身盆、洗脸盆、洗涤盆、化验盆、大便器、小便器、烘手器、淋浴器、淋浴间、桑拿浴房、大小便器自动冲洗水箱、给排水附件、小便槽冲洗管、蒸汽一水加热器、冷热水混合器、饮水器、隔油器等器具安装项目。卫生器具是参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排水设备及卫生器具安装》(2010年合订本)中有关标准图编制的。 二、各类卫生器具安装项目除另有标注外,均适用于各种材质。 三、各类卫生器具安装定额包括卫生器具本体、配套附件、成品支托架安装。各类卫生器具配套附件包含给水附件(水嘴、金属软管、阀门、冲洗管、喷头等)和排水附件(下水口、排水栓、存水弯、与地面或墙面排水口间的排水连接管等)。 四、各类卫生器具所用附件已列出消耗量,如随设备或器具本体配套供应时,其消耗量不得重复计算。各类卫生器具支托架如现场制作时,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相应定额子目。 五、浴盆冷热水带喷头若采用埋入式安装时,混合水管及管件消耗量应另行计算。按摩浴盆包括配套小型循环设备(过滤罐、水泵、按摩泵、气泵等)安装,其循环管路材料、配件等均按成套供货考虑。浴盆底部所需要填充的干砂消耗量另行计算。 六、液压脚踏卫生器具安装执行本章相应定额,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卫生器具所用液压脚踏装置包括配套的控制器、液压脚踏开关及其液压连接软管等配套附件。液压脚踏装置材料消耗量应另行计算。如水嘴、喷头等配件随液压阀及控制器成套供应时,应扣除定额中的相应材料,不得重复计取。 七、大、小便器冲洗(弯)管均按成品考虑。大便器安装己包括了柔性连接头或胶皮碗。 八、大、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定额,己包括水箱和冲洗管的成品支托架、管卡安装,水箱支托架及管卡的制作及刷漆,应按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九、与卫生器具配套的电气安装,应执行本定额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十、各类卫生器具的混凝土或砖基础、周边砌砖、瓷砖粘贴,蹲式大便器蹲台砌筑、台式洗脸盆的台面,浴厕配件安装,执行《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SH 01-31-2016)相关定额项目。 |
第五章 供暖器具 |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铸铁散热器安装,钢制散热器及其它成品散热器安装,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暖风机安装,地板辐射采暖,热媒集配装置等安装。 二、散热器的安装定额系参考《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0K509、10R504编制。除另有说明外,各型散热器均包括散热器成品支托架(钩、卡)安装和安装前的水压试验以及系统水压试验。 三、各型散热器根据不同材质、类型,但不分明装、暗装,均执行同一定额子目。 四、各型散热器的成品支托架(钩、卡)安装,是按采用膨胀螺栓固定编制的,如工程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可按照第二章相关定额进行相应调整。 五、铸铁散热器按柱型(柱翼型)编制,区分落地式、挂式两种安装方式计算。成组铸铁散热器、光排管散热器如发生现场进行除锈刷漆时,应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六、钢制板式散热器安装不论是否带对流片,根据不同形式和规格,均执行同一定额子目。钢制卫浴散热器执行钢制单板板式散热器安装定额;钢制扁管散热器执行双板钢制板式散热器安装定额子目,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2。 七、钢制翅片管散热器安装定额包括安装随散热器配套的对流罩,如工程不安装对流罩时,每组扣减0.03工日。 八,钢制板式散热器、金属复合散热器、艺术造型散热器的固定组件,按随散热器配套供应编制,如散热器未配套供应,应增加相应材料的消耗量。 九、光排管散热器安装定额不分A型、B型,执行同一定额子目。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定额已包括联管、支撑管所用人工与材料。 十、手动放气阀的安装执行本册第三章相应定额子目。如手动放气阀己随散热器配套安装,则不得重复计算。 十一、暖风机安装定额均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其制作安装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定额。 十二、地板辐射采暖塑料管道敷设定额包括了固定管道的塑料卡钉(管卡)安装、局部套管敷设及地面浇筑的配合用工。如工程要求固定管道的方式与定额不同时,固定管道的材料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其它不变。 十三、地板辐射采暖的隔热板定额中的塑料薄膜,是指在接触土壤或室外空气的楼板与绝热层之间所铺设的塑料薄膜防潮层;如隔热板带有保护层(铝箔),应扣除塑料薄膜材料消耗量。 十四、地板辐射采暖塑料管道在跨越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时所铺设的塑料板条,应按照边界保温带安装定额计算,塑料板条材料消耗量可按设计要求的厚度、宽度进行调整。 十五、成组热媒集配装置安装定额包括成品分集水器和配套供应的固定支架及与分支管连接的部件。固定支架如不随分集水器配套供应,需现场制作时,按照本册第二章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
第六章 采暖、给排水设备 |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采暖、生活给排水系统中的变频给水设备、稳压给水设备、无负压给水设备、气压罐、太阳能集热装置、地源(水源、气源)热泵机组、除砂器、水处理器、水箱自洁器、水质净化器、紫外线杀菌设备、热水器、开水炉、消毒器、消毒锅、直饮水设备、水箱制作安装等项目。 二、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中均包括设备本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管道、附件、部件的安装和单机试运转、水压试验、通水调试等内容。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与设备外接的第一片法兰或第一个连接口以外的安装工程量,应另行计算。设备安装定额包括与本体配套的压力表、温度计等附件的安装,如实际未随设备配套供应附件时,其材料费另行计入。 三、给水设备、地源热泵机组均按整体组成安装编制。 四、本章动力机械设备单机试运转所用的水、电耗用量应另行计算;静置设备水压试验、通水调试所用消耗量己列入相应定额中。 五、水箱安装适用于玻璃钢、不锈钢、钢板等各种材质,不分圆形、方形,均按箱体容积执行相应定额子目。水箱安装按成品水箱编制,如现场制作、安装水箱,水箱主材不得重复计算。水箱消毒冲洗及注水试验用水按设计图示容积或施工方案计入。组装水箱的连接材料是按随水箱配套供应考虑的。 六、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中均未包括减震装置、机械设备的拆装检查、基础灌浆、地脚螺栓的埋设,若发生时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 七、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中均未包括设备支架或底座制作安装;如采用型钢支架,执行第二章设备支架相应定额子目;混凝土及砖支架执行《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相关定额项目。 八、随设备配备的各种控制箱(柜)、电气接线及电气调试等,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九、太阳能集热器是按集中成批安装编制的,如发生4m2以下工程量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
第七章 燃气器具及其它 |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燃气开水炉安装,燃气采暖炉安装,燃气沸水器、消毒器、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燃气灶具,气嘴,燃气管道调长器安装,引入口保护罩安装等。 二、各种燃气炉(器)具安装定额,均包括本体及随炉(器)具配套附件的安装。 三、壁挂式燃气采暖炉安装定额子目,考虑了随设备配备的托盘、挂装支架的安装。 四、各种燃气表、流量计、流量计控制器安装执行《上海市燃气管道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五、燃气管道调长器安装定额适用于法兰式波纹补偿器和套筒式补偿器的安装。 六、燃气管道引入口保护罩安装按分体型保护罩和整体型保护罩分别列项。砖砌引入口保护台及引入管的保温、防腐应执行其它相关定额。 七、户内家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与电磁阀成套安装的,执行“第三章管道附件”中螺纹电磁阀项目,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
第八章 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 |
说明 一、本章内容适用于常用医疗气体设施器具安装,包括制氧机、液氧罐、二级稳压箱、气体汇流排、集污罐、刷手池、医用真空罐、气水分离器、干燥机、储气罐、空气过滤器、集水器、医疗设备带及气体终端等。 二、本章设备安装包括随本体配备的管道及附件安装,均不包括与设备外接的第一片法兰或第一个连接口以外的安装工程量,应另行计算;设备安装定额中支架、地脚螺栓按随设备配备考虑,如需现场加工,另行计算。 三、气体汇流排安装项目,适用于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笑气、氩气、压缩空气等汇流排安装。 四、本章设备单机无负荷试运转及水压试验所用的水、电耗用量应另行计算。 五、刷手池安装定额,按刷手池自带全部配件及密封材料编制,本定额只包括刷手池安装、连接上下水管。 六、干燥机安装定额,适用于吸附式和冷冻式干燥机安装。 七、空气过滤器安装定额,适用于压缩空气预过滤器、精过滤器、超精过滤器等安装。 八、本章安装定额均不包括试压、脱脂、阀门研磨及无损探伤检验、设备氮气置换等工作内容,如设计要求应另行计算。 九、设备地脚螺栓预埋、基础灌浆应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