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挖方工程、回填方及土方运输、余土弃置,共三章组成。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道路工程(含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桥涵工程及隧道工程。
三、土壤分类详见下表。
挖土土壤分类表
土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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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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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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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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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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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锹、少许用锹、条锄挖掘,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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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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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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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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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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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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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开挖。机械需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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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挖土及填土现场运输定额中已考虑土方体积变化。单位工程中应考虑土方挖填平衡。
五、人工挖土定额综合了干湿土比例,深度取定为2m。机械挖基坑土方定额适用于0~6m,若深度超过6m时,每增加1m按机械挖土定额递增18%计算。
六、挖土机在路基箱板上施工时,按机械挖土定额乘以1.25系数计算。
七、挖淤泥、流砂定额的开挖深度按6m以内综合取定。
八、导墙开挖套用“无支护机械挖沟槽土方(深3m以内)”定额。
九、大型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跨度大于8m围护结构的基坑开挖。支撑安拆需打拔中心稳定桩,可另行计算。
十、大型支撑基坑开挖定额按两边停机考虑,当施工场地狭小,起重设备单面施工时,基坑深度15m以内,基坑宽度≤15m,履带式起重机械15t调整为25t;基坑宽度>15m,履带式起重机械25t调整为40t。
十一、地下连续墙采用铣槽机(铣接法)成槽施工,如需配备冲击重锤配合铣槽机成槽施工,则另增加人工消耗量为0.0015工日/m3、冲击重锤机械台班消耗量为0.0007台班/m3。
十二、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施工,定额中未包括新建集土坑。
十三、地下连续墙挖土成槽定额中,护壁泥浆取定:深度45m以内采用膨润土泥浆(比重为1.055t/m3);深度60m以内采用新型复合纳基膨润土泥浆(比重为1.021t/m3)。当设计采用的护壁泥浆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进行调整。护壁泥浆使用后的废浆处理另行计算。
十四、填土土方指可利用方,不包括耕植土、流砂、淤泥等。
十五、二灰填筑、粉煤灰间隔填土和道渣间隔填土的设计比例与定额不同时,其材料可以换算。
十六、土方场内运输自卸汽车装运土定额,挖掘机挖土直接装车时,不计轮胎式装载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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