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说明
一、本册定额包括临时工程、脚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工程、混凝土输送及泵管安拆使用、围堰、便道及便桥、洞内临时设施、施工排水降水、工程监测监控、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及场外运输,共十章组成。
二、临时工程:
1、打拔钢板桩定额适用于基坑开挖。
2、打拔钢板桩定额按拉森钢板桩编制,若采用槽形钢板桩,则相应机械消耗量乘以0.77系数,其余消耗量不变。
3、若单位工程的钢板桩工程量≤50t,其人工、机械消耗量按相应定额乘以1.25系数。
三、脚手架定额中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结构高度大于1.8m且小于3.6m时采用简易脚手架,大于3.6m时采用双排脚手架。
四、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1、桥梁模板定额中已包括底模,但不包括支架。模板按部位取定了木模、工具式钢模(除防撞护栏采用定型钢模外),并结合桥梁实际情况综合了不分部位的复合模板与定型钢模定额。
2、桥梁支架定额不包括地基加固。
3、满堂式钢管支架和装配式钢支架定额未含使用费。
4、隧道工程模板定额中已包括支模高度6m以内支架,不得另行计算。若支模高度超过6m,钢筋混凝土梁及板模板定额每m2可按下表增计消耗量。
定额名称
|
支模高度每增加1m
|
人工(工日)
|
钢模支撑(kg)
|
6t载重汽车(台班)
|
钢筋混凝土梁模板
|
0.0481
|
0.016
|
0.001
|
钢筋混凝土板模板
|
0.055
|
0.142
|
0.003
|
五、围堰:
1、围堰形式的选择
(1)正常条件下按围堰高选择形式和相应断面尺寸:
围堰高(m)
|
选择围堰形式
|
围堰断面尺寸
|
1.00~3.00
|
袋装土
|
顶宽1.5m;边坡:内侧1:1;外侧临水面1:1.5
|
3.01~4.00
|
圆木桩
|
围堰宽(m)
|
2.50
|
4.01~5.00
|
型钢桩
|
2.50
|
5.01~6.00
|
钢板桩
|
3.00
|
>6.00
|
拉森钢板桩
|
3.35
|
注:围堰高=(当地施工期的最高潮水位-设计图的实测围堰中心河底标高)+0.5m。围堰中心河底标高是指结构物基础底的外边线增加0.5m后,以1:1坡线与原河床线的交点向外平移0.3m为围堰脚内侧(或围堰坡脚),再增加围堰底宽一半处的原河床底标高即为围堰中心河底标高。
(2)特殊条件下选择围堰形式规定
A、遇有航运要求的河道,选择围堰形式,首先应考虑不影响河道航运为准。
B、河床坡度大于1:1或河床坡度有突变者以及河水流速大于2m/S时,应视不同施工方法决定围堰形式。
C、拦河围堰(坝)应视具体情况,通过计算确定围堰(坝)形式。
2、筑拆围堰定额中已包括组装拆卸船排和桩机的工作内容,但未包括船排的压舱,如发生船排压舱时,压舱的块石数量可按船排总吨位的30%另计。
3、坝内河水排除套用抽水定额计算。
4、围堰定额中已包括了土方的场内运输。
六、便道及便桥:
1、普通便桥适用于跨河道或沟槽宽度大于5m的临时便桥。
2、机动车道普通便桥定额适用于汽-10以下的车辆通行,如超过此标准的车辆通行时,可以另行计算或按荷载等级套用装配式钢桥定额。
3、新建道路的内侧路边或排水管道的中心线距原有道路边30m以上时,可按规定计算修筑施工临时便道。原有道路不能满足运输工程材料需要需加固拓宽时,另行计算。
4、施工便道定额分20cm道碴及20cm混凝土两种结构的便道,实际结构不同时允许调整。
5、便道及堆场不计翻挖及旧料外运。
七、隧道内管线路拆除,φ5000、φ7000适用于土压盾构掘进,φ11500、φ15500适用于泥水盾构掘进。
八、施工排水、降水:
1、挖土采用明排水施工时,除大型基坑挖土定额中已列抽水设备外,其他工程可计算湿土排水。
2、挖土采用井点降水施工时,不得再计取湿土排水。
3、筑拆混凝土管集水井定额,适用于明排水施工。
4、当开挖深度在3m以上,根据地质钻探和土质分析报告,遇到下列情况会产生流砂现象时可采用井点降水。
(1)土质组成颗粒中,粘土含量<10%,粉砂含量>75%。
(2)土质不均匀系数D60/D10<5(D60-限定颗粒,D10-有效颗粒)。
(3)土质含水量>30%。
(4)土质孔隙率>43%或土质孔隙比>0.75。
(5)在粘性土层中夹薄层粉砂,其厚度超过25Cm。
5、开挖深度在6m以下采用轻型井点;开挖深度在6m以上采用喷射井点;采用其他类型井点,应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开挖深度指从原地面至基坑底面的距离。
6、当采用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能起隔水帷幕作用时,不再计算井点降水。
7、定额中井管长度包括滤网在内,并已包括观测孔。定额中未包括挖槽工作内容,可另行计算。
九、工程监测、监控:
1、监测是地下构筑物建造时,反映施工对结构本体、周围岩土体、周围建筑群影响程度的测试手段。
2、工程监测定额适用于委托方确认监测的工程项目,包括监测点布置和监测两部分。其工作内容包括提供测定数据及归档成册。
十、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及场外运输:
1、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及拆除费是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及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辅助设施费包括:安置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折旧费及其搭设、拆除等费用)。
2、大型机械设备场外运输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进出场运输和转移的费用,包括进出场往返一次的费用;装卸、护送车辆、附具及退库等费用;机械运输途中的台班费,不另计取。
3、盾构机的场外运输费用,可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另行计算。
4、机械运输途中,如发生桥梁和道路加固费,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后,另行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