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包括建筑物和基础结构的整体机械拆除工程,共计 21 个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建筑物整体机械拆除,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 基础结构机械拆除,按基础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建筑物整体机械拆除,按建筑物最高高度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不应分段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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