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0.00)为分界线,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设计室内地坪以上为墙身。 二、砖基础以图示尺寸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新砌砖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内墙按净长计算; 2、拆砌砖基础按实体积计算。 3、砖基础的T形接头重叠部分、嵌入砖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防潮层、面积在0.3 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 三、新砌、拆砌砖墙的工程量均以平方米计算。 1、新砌砖墙按长度×高度计算。 长度:外墙按中心线长,内墙按净长计算。 高度: (1)外墙 平屋顶带挑檐的墙高算至屋面板下表面;遇女儿墙的墙高算至女儿墙顶。 坡屋面有檐口平顶的墙,高度算至屋架下弦杆下皮,另増20cm;无檐口平顶的墙,高度算至檐口屋面板底,山墙高度按平均高度计算。 (2)内墙 平屋面的墙高度算至屋面板下表面。坡屋面的山墙高度算至屋面板下表面;有屋架的墙高度算至屋架下弦杆下皮。纵向墙与横隔墙的高度算至天棚底面另増10cm。 2、拆砌砖墙按实际砌筑面积计算。 四、在计算墙身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半圆旋、跨度在1.5米以上的平旋;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及梁头、梁垫、混凝土板头、墙内钢筋所占的面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窗台线、门窗套等面积也不増加。墙垛、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井等凸出部分工程量折算成墙身面积并入砌墙项目中计算。 五、半圆旋、跨度在1.5米以上的平旋按图示尺寸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新砌、拆砌砖柱以实体积计算。 七、新砌、拆砌砖踏步,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圆形踏步另加20%工时。 八、砖砌门窗下槛以只计算,单门、双扇窗以一米为准。 九、新开门、窗樘按不同砖墙厚度分别套用单扇、双扇等。 定额子目以樘计算,定额内己考虑了头角等镶砌及安放木砖人工,但不包括粉刷及木砖材料。 十、砌粉砖柱脚以只计算,高度超过50cm时,套砖柱定额,其粉刷另行计算。 十一、新砌粉大便槽,以延长米计算,包括捣粉分仓板、台度、槽底、铺瓷砖,按一踏步为准,新砌和拆砌粉小便池,以延长米计算,包括砖粉拦头墙、台度。池、槽需铺瓷砖、装置水箱落水、出水可套用相应定额子目。 十二、水盘以只计算,包括水盘脚一副。龙头、落水可套用水卫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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