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均按图示尺寸按实体积以“m3”计算,但不扣除钢筋铁件、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各类定型井均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
三、非定型井各项目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其中:
1.砌筑按实体体积以“m3”计算;
2.抹灰按面积以“m2”计算;
3.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按体积以“m3”计算;
4.井垫层和基础按体积以“m3”计算;
5.各类混凝土盖板的制作按体积以“m3”计算,安装应区分单件块体积以“m3”计算;
6.各类盖板按套以“座”计算;
7.塑钢踏步安装按重量以“100kg”计算。
四、管件支墩的设置数量由设计确定,工程量按体积以“m3”计算,管件支墩体积综合取定,详见表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