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坡支护
1、水泥土搅拌桩按设计图示桩截面面积乘以桩长计算,如开槽施工桩长算至槽底。
(1)承重桩按设计图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加0.4m。
(2)围护桩用于基坑加固土体的,按设计加固面积乘以加固深度以体积计算。
(3)空搅按设计图示桩截面面积乘以自然地坪至桩顶长度以体积计算;用于基坑加固土体的空搅部分,按设计加固面积乘以设计深度以体积计算。
2、高压喷射注浆桩(高压旋喷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2)喷浆按设计图示桩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3)喷浆用于基坑加固土体的按设计加固面积乘以设计加固深度以体积计算。
3、压密注浆按下列规定计算:
(1)钻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
(2)注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如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2)如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混凝土桩之间,按两注浆孔距作为每孔的扩散直径,以此圆柱体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4、地下连续墙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成槽按设计图示墙中心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加0.5米以体积计算。
(3)钢筋网片按设计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4)混凝土浇注按设计图示墙中心长乘以墙厚及墙深以体积计算。
(5)混凝土导墙拆除、清底置换、接头管(锁口管)安、拔按设计图示槽段数量,分别以段计算。
5、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按下列规定计算:
(1)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按设计图示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压梁底至桩底)以体积计算。
(2)如开槽施工桩长算至槽底。
(3)插拔型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6、钢板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打、拔钢板桩按设计桩体以质量计算。
(2)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7、锚杆(锚索)、土钉按下列规定计算:
(1)锚杆(锚索)、土钉的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
(2)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8、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以面积计算。
9、现浇钢筋混凝土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钢管支撑安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
11、型钢桩、钢板桩、钢管支撑使用(租赁)按质量乘以使用天数计算,使用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天数计算。
二、桩基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定型桩均按设计图示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送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设计桩顶面至打、压前自然地坪面加0.5m)以体积计算。
3、接桩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余桩≥1m时可计算截桩,凿、截桩以根计算;截凿混凝土灌注桩按实际截凿数量以根计算.
5、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混凝土按设计桩长(以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成孔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桩底标高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3)钢筋笼按设计展开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6、就地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多次复打桩按单桩体积乘以复打次数计算工程量。
7、灌注桩后压浆按下列规定计算:
(1)注浆管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2)灌注桩后压浆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
(3)声测管按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长度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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