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筋混凝土井(池)、贮水(油)池
1、钢筋混凝土井(池)壁不分厚度均以实际体积计算;与井(池)壁连接的管道口和壁上的其他孔洞,其内径在200mm以内者不予扣除,超过200mm时应予扣除。
2、壁基梁的高度自池壁下部的底面算至梁底面。
3、无梁池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并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4、无梁池盖包括与池壁连接的扩大部分体积,肋形盖包括主、次梁及池盖部分的体积。
5、池盖中的进入孔、透气管、水泥盖以及与盖相连的结构,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6、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应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二、防爆波井、防爆波化粪池按座计算。
三、附属工程
1、道路
(1)道路路基平整及基层按设计图示道路底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面积。
(2)道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面积。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所占面积。
(3)道路安装传力杆及边缘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4)道路路边侧石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扣除雨水进水口所占的长度。
(5)雨水进水口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6)路面切缝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
2、检查井、化粪池及排水管
(1)成品检查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成品检查井盖座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2)砖砌检查井,井阀、化粪池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砖砌体积立方米计算;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排水管铺设按延长米计算,不扣除检查井、管件及附件所占长度;管径不同时以检查井中心为分界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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