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下管线复核工程量计算:宽度按定向钻进管线中心线两侧各5m,长度按入、出土点水平长度两侧各加10m计,以“m2”为计量单位。双管或多管定向钻进的间距在10m以内时,宽度可按最外侧两根管道设计中心距两侧各5m计,管道间距在10m以外时,复核面积分别计算。
二、钻机安装、拆除、调试按钻机数量以“处”为计量单位。
三、管道地面布设按管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
四、充填式注浆分口径按管线长度以“m”计算。
五、定向钻进工程每米管道对应的泥浆抽集总量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V=KLnD2/4
式中:
V—管道泥浆抽集总量(m3)
K一管径系数L一管道长度(m)
D—回扩孔终孔外径(m)
管径系数见下表:
定向钻进管道口径 |
DN300/dn315以内 |
DN600/dn630以内 |
DN800/dn800以内 |
管径系数K |
1.2 |
1.6 |
2.0 |
六、拖管头安装拆区分材质以“个”为计量单位。
七、钻导向孔、扩孔及管线回拖工程量均按延长米以“m”为计量单位,其中管线回拖工程量按钻导向孔长度每端各加1.5m。
八、扩孔施工应按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定向钻进管线的管径、地质条件、设备能力等,分一次或几次逐级进行。扩孔口径自小至大依次进行,最终扩孔直径按设计要求或施工方案确定,无明确要求时可按规范要求取定向钻进管道口径的1.2~1.5倍。回扩器级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定,可参见下表:
回扩器级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