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拔槽型钢板桩按延长米(单面)计算,计量单位为“m”。打拔槽型钢板桩定额以桩长及每米沟槽的钢板桩块数予以划分。一般在管道埋地沟槽中采用双面槽型钢板桩,其使用量应为定额消耗量乘以2。 二、钢板桩桩长、块数的划分及适用沟槽深度的规定如下表:
注:当沟槽边距河岸、建筑物小于1.5m时,深度在2.01-2.50范围内的沟槽,可用4m桩,按每米3块使用。 三、凡打断或打弯的钢板桩,均需拔除重打,并不得重复计算打、拔钢板桩的工程量。 四、槽型钢板桩使用量的计算:每施工段按2000m划分,其中当管道敷设长度小于或等于400m时按实际长度计算,当管道敷设长度大于400m时,按400m计算。 五、除设计另有规定外,槽型钢板桩使用天数可按钢板桩(施工护栏)使用天数表中规定的施工工期计算。同底双管同沟槽排管时,钢板桩使用天数应先计算相对管径,可按拆除工程计算规则中计算出的沟槽宽度所对应的管径选取。介于两种口径之间的取小值。不同口径连续排管时应按累计延长米计算钢板桩使用天数。 六、施工时,未采用定额中规定的打桩机械,而是根据施工现场采用其他机械打拔工具桩的,可套用打拔工具桩定额,其人工、机械应乘以0.25系数。 七、钢板桩使用量的计量单位是t·天,即由钢板桩使用重量和使用天数两个因素决定。 1.钢板桩使用重量由沟槽长度、钢板桩长度、每米沟槽的钢板桩块数及钢板桩的每米重量等因素所构成。各类钢板桩使用重量见下表:
2.钢板桩使用量的计算 算 钢板桩使用量=每米沟槽的钢板桩重量×钢板桩使用的沟槽长度×钢板桩使用天数。 八、双管或多管同沟槽在套用安装、拆除钢板桩支撑时,不得以两根或多根沟槽计算,钢板桩支撑的深度不变,以沟槽宽度来确定调整系数。钢板桩支撑宽度取定值为:
九、工程量在40吨以内的打拔钢板桩工程为小型打桩工程,其人工、机械消耗量可乘以1.1系数。 十、打拔拉森钢板桩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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