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湿土排水工程量按原地面标高1.0m以下的全部挖土量以“m3”为计量单位计算。沟槽深度不足1.0m的不计湿土排水费。 矩形沟槽湿土排水体积:Vsj=L×b×(H-1)×1.075式中:Vsj—沟槽湿土排水体积(m3) L一排管长度(m)b—沟槽底部宽度(m) H—沟槽深度(m) 梯形沟槽湿土排水体积:Vst=L×(b×(H-1)×f)×(H-1)×1.025式中:Vst—沟槽湿土排水体积(m3) L一排管长度(m)b—沟槽底部宽度(m)f一放坡系数H—沟槽深度(m) 二、管道安装工程排水分口径按排管延长米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 三、井点降水定额分为安装、拆除、使用。安装、拆除均以“根”为计量单位,使用以“套·天”为计量单位,累计尾数不足一套计作一套,一天按24小时计算。 四、井点使用周期: 采用轻型井点按下表计算:
注:1、采用喷射井点按上表减少5.4套·天计算。2、若实际使用周期不同,可按实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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