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组装拆卸桩机工程量 套闸的内、外闸首不能连续施工时,每座闸首可以计一次竖拆打桩机及设备运输;桥台与桥墩或桥墩与桥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迀工作不能配合等),每个墩、台也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打桩机及设备运输。驳岸、防汛墙、闸墙、岸翼墙桩基施工时按100m竖拆打桩机一次,其尾数不足100m时可再计一次,但不得增计设备运输。如遇特殊情况(高压线影响等),可另行增加装、拆次数。 二、打桩工程量计算 打桩工程量按桩的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接桩送桩工程量计算 (一)接桩按设计图纸以个计算,方桩焊接桩的型钢用量可按设计图纸作相应调整。 (二)陆上打送桩,按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三)支架上打送桩,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四)船上打桩时,按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四、钻孔灌注桩工程量计算 (一)钻孔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原地面(或河床)标高至桩底标高之间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二)陆上钻孔灌注桩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水上钻孔灌注桩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标高)增加0.75m后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声测管工程量按设计要求设置,以吨计算。 (五)钢筋按设计图纸以吨计算。 (六)灌注桩底注浆工程量按设计规定的单根注浆量以立方米计算,不包括注浆管埋设。 五、地基加固工程量计算 (一)树根桩:按设计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立方米计算。 (二)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桩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立方米计算。桩长计算规定:围护桩桩长按施工地槽底至桩底计算,承重桩桩长按设计桩顶标高增加0.4m至桩底计算,空搅按自然地坪至桩顶计算。 (三)地下结构压密注浆 1.钻孔按设计图纸规定以深度计算。 2.注浆:①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应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②设计图纸上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可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③如设计图纸上注浆点在混凝土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距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以此圆柱体体积为计算注浆体积。 (四)高压旋喷桩钻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喷浆按设计图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体积计算。 六、基坑围护工程量计算 (一)树根桩:按设计截面面积乘以设计长度以体积计算。 (二)打拔钢板桩:按基坑围护长度计算。 (三)咬合灌注桩:按成孔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咬合部分)。成孔深度指原地面(或河床)至设计桩底的深度。 (四)型钢水泥土搅拌墙 1.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搅拌桩成孔中重复套钻部分已在定额中考虑,不计工程量。 2.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五)大型支撑安装、拆除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大型支撑使用量及使用天数按设计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六)格构柱根据设计图示尺寸按质量以吨计算。 (七)钻孔灌注桩、树根桩泥浆外运工程量按成桩实土体积计算。 七、混凝土联锁块软体排 (一)预制及堆放,按设计图示铺设面积乘以混凝土联锁块铺设定额中混凝土预制块消耗量以体积计算。 (二)铺设按设计图示面积计算。 八、砂肋软体排 (一)铺设按设计图示面积计算。 (二)土工布复合:按设计图示铺设面积乘以铺设定额中基垫土工布(或砂肋土工布)消耗量以面积计算。 |